文档介绍:劳动法
(一)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作为劳动法调整对象的劳动关系,有以下几个特称:
(1)这种关系与劳动有直接的联系,劳动是这种关系的内容。
(2)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一方是公民,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3)劳动关系的一方(公民),要参加到另一方有关单位中,成为这一单位的成员,执行一定种类的工作,并且遵守有关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
(4)这种关系的发生、变更和终止,当事人双方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以及劳动条件,均应依法处理。
(5)即使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工作人员建议了劳动关系,但是国家法律、法规对调整其关系另有特殊规定的,则不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畴。
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某些关系
这些关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处理劳动争议而发生的关系。
(2)执行社会保险方面的关系。
(3)监督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方面的关系。
(4)工会组织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5)劳动管理方面发生的关系。
这些关系和劳动关系共同成为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法应在这些领域发挥其应用的作用。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联系与区别:
,劳动关系当事人一方只能是作为自然人的劳动者,另一方只能是作为劳动组织的用人单位;而劳务关系当事人不限于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成为劳务关系的当事人。
,劳动关系具有隶属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契约关系,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劳务关系强调的是劳动成果的给付,当事人间权利义务的发生与劳动过程无关;而劳动关系强调的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劳动过程,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体现在劳动过程中。
,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是在用人单位的安排和管理下,以用人单位的名义进行劳动的,劳动风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务关系是提供劳务的一方以本人的名义从事劳务活动,一般自行安排劳动,也独立承担劳动风险的责任。
5. 稳定性看,一般来说,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有长期、持续、稳定在用工单位工作的主观意图,同时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也是以劳动者长期为单位提供劳动为目的。而劳务关系中一般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不具有长期、持续、稳定的特征。
6. 从报酬支付方式看,劳动关系中,劳动报酬的支付一般按月支付,而劳务费一般一次性或分次给付。
(二)劳动法的适应范围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法适用于: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勤人员。
(3)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非工勤人员。
(4)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劳动法不适用于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家庭保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等。
相关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条
下列争议适用劳动法的是:
A 王某雇佣下岗职工李某照顾自己患病的母亲,李某和王某就报酬发生争议
B在校生陈某假期到某公司勤工俭学,陈某与该公司就加班工资发生争议
C 某企业党委书记与该企业就年休假问题发生争议
D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与该公司就分红问题发生争议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劳动法中的劳动不包括家务劳动
B 劳动法中的劳动是劳动力的有偿让渡
C 履行抚养义务的劳动属劳动法中的劳动
D 劳动法都是和劳动有关的法律
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的是:
A 劳动者甲与劳动者乙发生的借款关系
B 某公司与股东就股利问题而发生的关系
C 某国家机关招聘公务员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D 某农民工与个体餐馆就工资问题所发生的关系
下列社会关系不属于劳动法调整对象的是:
A 作者与出版社之间的关系
B 某私营企业与职工因培训而发生的关系
C 某公司与其职工因支付工资问题而发生的关系
D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与劳动者发生的关系
下列哪些事项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由劳动法调整:
A 甲厂职工陈某操作机器时不慎将参观的客户蒋某至伤,蒋某要求陈某赔偿
B ,汪某欲告乙厂
C 丙公司与劳务输出公司就30名外派劳务人员达成的协议
D 丁公司为其职工购房向银行提供的担保
列社会关系中,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对象是:
A 因用人单位管理劳动者而发生的关系
B 因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