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国外循环经济模式
内容导向
循环经济的由来及其概念
国外的循环经济模式
对我国循环经济的启发
循环经济的提出
循环经济一词最早是由美国经济学家肯尼斯#鲍尔丁(hBoulding)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鲍尔丁在其地球像一艘宇宙飞船(Each asA Space Ship)0(1965)一文中,把地球比作太空航行的宇宙飞船,因为自身资源的有限性,所以要合理地开发自然资源,如果任意开采,超过其最大承受力,地球将最终走向灭亡。
其实早在马克思的《资本论》中就包含了丰富的循环经济思想,马克思认为:我们指的是生产排泄物,即所谓的生产废料再转化为同一个产业部门或另一个产业部门的新的生产要素;通过这样一个过程,这种所谓的排泄物就再回到生产从而消费(生产消费或个人消费)的循环中。
循环经济的概念和发展过程
循环经济0(Recycled/Circular economy)是物质闭环流动性(ClosingMaterials Cycle),但顾名思义,就是在经济活动中对有限的资源及废物进行循环使用,高效率地或无浪费地使用资源,达到既保护环境,又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国外对循环经济的研究起始于20世纪60~70年代,在80年代有所发展。1990年以后,开始形成比较完整的循环经济战略思想。跨入21世纪以来,循环经济研究进一步蓬勃展开。
国外的循环经济模式
德国
日本
美国
巴西
(一)以德国为代表的双元回收系统(DSD)模式
德最高的国家之一,而包装废弃物收集和处理的双元回收系统模式是循环经济运行的典型模式。
1990年9月,德国95家生产厂家、包装物生产厂家、商业企业及垃圾回收部门联合建立了双元回收系统,它接受企业的委托,组织回收者对废弃物进行分类,然后分送到相应的资源再利用厂家进行循环利用,能直接回收的则送返制造商,目前共有116万家企业加入了DSD系统。
德国自1991年开始对包装物进行分类,在需要回收的包装物上打上绿点标记,有此标志的商品,表示它的包装可回收,也就是要求消费者把它放入盛包装物的分类垃圾箱,然后由回收企业进行处理。政府只规定回收利用的任务指标,其他一切均按市场机制运行。
该系统的建立大大促进了德国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不仅带来了资源的高效利用,产生了积极的生态效应,且为社会提供了成千上万的就业机会。
(二)以日本为代表的立法推进模式
日本是目前世界上循环经济法制最为完善的国家之一,也是国际上较早建立循环经济法律体系的发达国家之一。日本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可分成三个层面:
基础层面是一部基本法,即促进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
第二层面是综合性的两部法律:固体废弃物管理和公共清洁法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
第三层面是根据各种产品的性质制定的5部专项法:促进容器与包装分类回收法/家用电器回收法5建筑及材料回收法食品回收法及绿色采购法。
以上法规对不同行业的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再生利用作了具体规定,尤其是促进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从法制上确定了其21世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向,提出了建立循环型经济和社会的根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