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樊文舫专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讲义
节能评估,是指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分析和评估,提出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消耗的对策和措施,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节能审查,是节能主管部门依据国家和地方的合理用能标准、节能设计规范和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文件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一、背景
能源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解决能源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社会建设和经济发展过程中占据重要地位,对能源资源消耗也占较高比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作为一项节能管理制度,对深入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严把能耗增长源头关,全面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含了基建和技改投资项目。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指项目在决策、规划、设计和建造的前期,通过一系列的合理用能方案和管理措施的实施,使项目建成后软硬件能为项目合理用能打下坚实的基础。
能评工作是我国节能管理工作从早期的用能单位能源消耗管理,进一步追根溯源介入项目建设前期的新举措,是标本兼治、卡住源头的有力措施。
(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层面的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明确: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依法负责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2.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中明确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3.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87号)明确:
节能分析篇(章)应包括项目应遵循的合理用能标准及节能设计规范;建设项目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分析;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状况分析;能耗指标;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分析等内容。
4.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87号)明确:
节能分析篇(章)应包括项目应遵循的合理用能标准及节能设计规范;建设项目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分析;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状况分析;能耗指标;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分析等内容。
5.《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要求: 建立健全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快建立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组织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加强对地方开展
“能评”,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6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 23 号)要求: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要求,尽快出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条例,将节能评估审查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未通过节能评估审查的,一律不得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
7.《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建科[2006]231号)中明确:
建立新建建筑市场准入门槛制度。对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和超过20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小区,实行建筑能耗核准制。
(二)是实现项目从源头控制能耗增长、增强用能合理性的重要手段。
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节能强制性标准、规范及能源发展政策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阶段进行用能科学性、合理性分析与评估,提出节能降耗措施,出具审查意见,可以直接从源头上避免用能不合理项目的开工建设,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能评工作是我国节能管理工作从早期的用能单位能源消耗管理,进一步追根溯源介入项目建设前期的新举措,是标本兼治、卡住源头的有力措施。
(三)是确保节能降耗目标实现、落实节能法规政策的制度有力支撑。
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建立相关制度和办法是促进“十一五”规划节能目标实现、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中央重要战略部署及法规政策中相关规定的重要保障。
(四)是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精神、改进政府宏观调控方式的具体体现。
在《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要求对投资项目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重点进行核准把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精神、转变和改进政府宏观监督管理职能的具体体现。
(五)是提高固定资产投资效益、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必要措施。
能评工作让决策单位从项目的源头开始树立起合理用能的意识,建立节能的预案机制,并贯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