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山东师范大学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18年山东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第四条  学校代码:10445。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第七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监制的“山东师范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第八条  办学地点: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长清湖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2018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负责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综合评价招生日常工作。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确保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二条  学校2018年面向山东省设置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10人,分专业计划如下:计划类型学院名称专业名称计划科类教师教育改革计划数学与统计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30理工教师教育行动计划教育学部学前教育30文史东岳学堂计划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东岳文化创意学堂)30文史国际联合培养计划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与美国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培养)30理工经济学院金融学(与英国阿伯丁大学联合培养)30理工化学化工与材料科学学院化学(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联合培养)30理工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物理学(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联合培养)30理工注: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第五章报名办法第十三条报名时间:2018年5月9日-5月18日第十四条报名条件:通过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夏季高考报名,具有创新潜质、品学兼优、素质全面、身心健康的优秀学生,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任务,且满足以下条件的可报名参加我校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名称科类基本条件专项条件数学与应用数学理工一类条件:山东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各科成绩均为A,且符合相应专项条件的;二类条件:山东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各科成绩至少有6门为A,其余科目为A或B,且符合相应专项条件的;三类条件:山东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各科成绩均为A。符合专项条件A、B、D之一数学科目需为A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与美国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培养)理工数学科目需为A金融学(与英国阿伯丁大学联合培养)理工数学科目需为A化学(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联合培养)理工数学、化学科目需为A物理学(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联合培养)理工数学、物理科目需为A汉语言文学(东岳文化创意学堂)文史符合专项条件C、D之一语文科目需为A学前教育文史山东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各科成绩至少有5门为A,其余科目为C(含)以上,且符合相应专项条件的。: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或在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中国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