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为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人员安全生产的职责,预防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责任制。第二条       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和人员适用本责任制。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需管安全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各项工作中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和监督。第四条       安全管理工作由总经理负全责,生产副总负责具体工作。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其他部门协助生产副总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既是安全第一责任人,也是消防第一责任人。第五条       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六条       为有效的加强职业安全管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接受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消防局,卫生局,地震局,气象局等政府各主管部门实施的管理工作,受政府各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第七条       依法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第八条       企业必须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广现代化安全管理手段,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对安全生产有贡献人员按((安全管理奖惩办法))进行奖励。第二章             总经理 副总、各部门负责人安全职责第九条       总经理安全职责1.   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2.   负责组织建立并监督实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3.   ,并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考核。4.   负责组织制定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审批各项重大安全生产的规划和计划,负责批准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安全卫生条件。5.   负责考核各部门安全生产绩效6.   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听取安全负责人员的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7.   主持召开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8.   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9.   按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总经理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的具体工作安排中第十条 生产副总安全职责1.   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受总经理委托对公司的生产安全负总责。2.   依据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计划,并组织实施。3.   监督检查各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的违章行为。4.   组织生产部、品控部、仓储部等安全生产设备,能源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5.   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的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6.   定期召开生产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设备及能源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隐患和问题。7.   负责指定专人对工厂大检修的安全管理和外来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8.   负责督促生产部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部门和个人。9.   按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审核生产部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