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3 届普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存档编号: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
题目: 论我国侦查阶段律师辩护的权利保障
专业: 法学(经济法)
系(部): 法学艺术与旅游系
年级: 经法09401
学号: 0940820103
姓名: 杨晶晶
指导教师: 崔凯
职称: 讲师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教务部制
目录
一、刑事侦查阶段律师辩护制度的概述 2
(一)刑事侦查阶段律师辩护的涵义和特点 2
(二)侦查程序中律师辩护的功能 3
二、我国侦查阶段律师辩护权的立法现状与司法现状 5
(一)对侦查阶段律师辩护的立法规定 5
(二)侦查阶段律师辩护的司法现状 7
三、侦查阶段律师辩护制度的完善 9
(一)设置讯问在场权 9
(二)授予律师阅卷权 10
(三)强化调查取证权 11
四、结束语 12
参考文献 13
摘要: 现代刑事诉讼建立了各种保障人权,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的制度辩护制度便是其中最重要的制度。在诉讼发展史上,伴随着刑事诉讼活动逐渐向审判前延伸,辩护权也从审判阶段进入到了审前侦查阶段,现今刑事辩护制度已经在各个国家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尤其是如何发挥律师在侦查阶段的积极作用,如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权已经成为了现代辩护制度的关注点之一。考察国际上相关的法律文件和各个国家的立法规定,不难发现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侦查阶段的辩护权是主要法治国家近年在刑事诉讼领域改革的趋势。但是面对长期困扰律师的在侦查程序中的“介入难”和“会见难”,缺乏“调查取证权”和“在场权”的司法现状,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并没有为解决问题指明道路。当前形势下,应该对律师辩护权用制度加以保障,在增加律师权利的同时,更应注重完善权利受损时的救济路径。
关键词: 权利侦查公正律师辩护
一、刑事侦查阶段律师辩护制度的概述
(一)刑事侦查阶段律师辩护的涵义和特点
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据法律进行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措施。同时,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以及监狱的侦查权。因此,“侦查是法定机关就涉嫌案件,依法收集调取证据,查清案件事实与犯罪嫌疑人的活动。”杨宗辉主编:《侦查学总论》,中国检察出版社,2009版,第32页。
辩护,是刑事诉讼中特有的代理制度。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没有辩护这个概念。所谓辩护,就是站在某一方,提出理由或事实为其辩解。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律师辩护制度的主体是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也就是说律师是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通过考核合格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从事于法律工作的法律专业人员。“所谓律师辩护权是指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依照法律规定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权力。”罗智勇:《刑事诉讼法学》,湖南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89页。
而侦查阶段律师辩护权是指在刑事诉讼的侦查阶段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为了维护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的合法权益而展开的一系列的诉前活动。
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辩护的权利贯穿于刑事诉讼的整个阶段,而在侦查阶段,律师辩护权到底有什么样的作用或者局限,下面就让笔者来介绍一下侦查阶段律师辩护的特点。
首先,律师辩护权在侦查阶段,是律师辩护的准备阶段。刑事诉讼中律师辩护的目的是通过律师辩护活动,全面了解案件事实,收集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并在法庭审判中为被告人进行无罪、罪轻的辩护,以换取有利于被告人的判决。“从审判程序与审前程序的关系看,审判前程序具有为审判做准备的功能,相应的,审前程序中的辩护也具有为法庭辩护做准备的特点。”熊秋红:《审前程序中的律师辩护权》,摘自法律科学,2004年第5期,第3页。
然后,侦查阶段的律师辩护是一种程序性辩护。从辩护的内容上看,有实体性辩护和程序性辩护,“实体性辩护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检方的有罪指控,向裁判者所作的有关自己无罪或者罪行较轻的辩护,目的在于削弱甚至推翻控方的有罪指控。
”李文丹:《我等为视角》,内蒙古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论文,
第13页。
程序性辩护是指,在刑事辩护中以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程序违法或侵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合法利益为由而进行的辩护。程序性辩护不仅根据事实和法律从实体上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证据材料和意见,而且通过建立相关的诉讼制度,从程序上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受到合法、公正的对待,制约和监督侦查、检察人员在诉讼中依法办案,防止他们滥用职权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侦查阶段,律师辩护主要是程序性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