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
The Construction Standards of General Kindergarten
DG/TJ08-45-2005
2005 上海
前言
本标准系根据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04年以沪建建[2004]78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会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编制而成。
上海市《幼儿园建设标准》(DBJ08-45-95)(以下简称《95标准》)自1995年颁发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教育改革的深化和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已不适应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沪府办发[1999]32号文转发的市教委等九个委、办、局《关于推进上海市0-6岁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上海已初步形成学前教育管理一体化格局。为了使0~6岁婴幼儿和家长得到早期保育和教育服务,本标准根据上海学前教育一体化管理的要求,并结合上海市的实际情况对园舍建设标准作了调整。关于建筑面积、用地面积指标,根据原国家教委《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及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00年第40号公告颁布的《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分别对幼儿园的园舍面积、建筑用地、绿化用地和室外游戏场地进行了测算和调整。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为:1总则;2术语;3建设规模、设点布局、选址与总平面设计;4用地面积指标;5建筑面积指标;6园舍主要建筑标准。
各单位在使用本标准时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告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邮编:200003),以供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参编单位: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上海市高等教育建筑设计研究院
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中心
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奚道章林红叶文俊丁铭杰何梅珍
陶卓杰沈胡建中邵永杰
参加起草人:丁新康何幼华叶雁虹龚柳甘建栋
上海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
二○○五年四月
目次
1 总则……………………………………………………………………………( )
2 术语……………………………………………………………………………( )
3 建设规模、设点布局、选址与总平面设计…………………………………( )
建设规模………………………………………………………………( )
设点布局………………………………………………………………( )
选址……………………………………………………………………( )
总平面设计……………………………………………………………( )
4 用地面积指标…………………………………………………………………( )
一般规定………………………………………………………………( )
用地面积指标…………………………………………………………( )
5 建筑面积指标…………………………………………………………………( )
一般规定………………………………………………………………( )
活动及辅助用房………………………………………………………( )
办公及辅助用房………………………………………………………( )
生活用房………………………………………………………………( )
建筑面积指标…………………………………………………………( )
6 园舍主要建筑标准……………………………………………………………( )
附录本标准用词说明………………………………………………………( )
1 总则
为了贯彻执行原国家教委《幼儿园工作规程》和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使学前教育适应本市经济社会的发展,适应本市幼儿园设施现代化和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推进素质启蒙教育对园舍条件与环境的要求,创造适合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办园条件和育人环境,加强幼儿园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合理确定并正确掌握建设标准,确保幼儿园园舍建设的规划和设计质量,提高建设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新建普通幼儿园(以下简称“幼儿园”)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改建和扩建幼儿园可参照执行。新建实验性、示范性、寄宿制以及有特殊要求的幼儿园,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和建设标准可适当提高。
幼儿园的园舍建设,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和节约用地的原则。新建幼儿园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先规划后建设,必须满足各项用地指标和使用功能的要求,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应有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