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1
文档名称:

《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励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doc

格式:doc   大小:70KB   页数:11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励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doc

上传人:雾里看花 2019/4/16 文件大小:7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励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苏州大学苏大学〔2014〕102号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励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励评定实施细则》业经学校2014年第23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德育和学业测评细则苏州大学2014年10月20日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励评定实施细则根据国家、江苏省相关要求以及我校本科生教育改革精神,为了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不断进取、全面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奖励评定资格:(一)我校在籍在册的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本科生;(二)德育测评成绩必须在80分(含80分)以上;(三)五级评分制考核课程等级在C级(含C级,其中体育保健班学生体育课程达D级)以上,()以上可申请综合奖;五级评分制考核课程等级在D级(含D级)以上,()以上方可申请其他奖项;(四)有记载18小时(含18小时)以上的校内外青年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公益劳动的证明材料;(五)评奖当学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含警告)以上纪律处分或其他纪律(党纪、团纪等)处分以及处分未解除者;(如: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等)。二、奖励评定种类:本科生奖励分为:综合奖、学****优秀奖、卓越创新奖和专项奖。(一)综合奖:用于奖励综合表现突出,获得学****优秀奖或卓越创新奖中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同时获得任意一项专项奖的学生。(二)学****优秀奖: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根据学生的GPA在该年级、专业(专业大类)中的排名进行评定。该奖项分为学****优秀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三)卓越创新奖:用于奖励在国家和省级各类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等活动中获得团体或个人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荣誉者;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含省级)以上级别刊物上公开发表署名有“苏州大学”的学术论文、专利发明等有突出贡献和成绩突出者。该奖项分为卓越创新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四):用于奖励在国家和省级各类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等活动中获得团体或个人三等奖以下荣誉者;在校级或市级各类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等活动中获得团体或个人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荣誉者; :用于奖励在校级或市级(含校级或市级)以上级别的体育、文艺等比赛中团体或个人获得二等奖(银奖)或第二名(含第二名)以上荣誉者;:用于奖励在学生工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生骨干;:用于奖励在校内外抢险救灾、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或在青年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公益劳动中作出突出贡献者,以及在其它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有突出事迹者; :用于奖励因家庭经济困难或身处逆境但自强自立、成绩突出者;:用于奖励在校内外积极组织开展学校、院(部)、班级各项团体活动并获表彰者;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所得出的社会调查报告或研究论文获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等级者,或被评为校级(含校级)以上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者;在社会责任感、精神文明等方面表现突出者;经有关部门批准,举办个人专场表演或展示者;:用于奖励少数民族学生中的品学兼优者。各专项奖励评定中,各学院(部)可在学校划拨的名额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获得各类专项奖励的人数。不同类别的专项奖原则上不可兼得。三、奖励评定比例:类别等级比例(人数)备注综合奖15%学****优秀奖特等4%一等9%二等13%%附获奖证明复印件一等2%%专项奖学术科技奖20%,其中社会工作奖不超过6%附获奖证明复印件文体活动奖附获奖证明复印件社会工作奖附事迹材料及证明材料精神文明奖附事迹材料及证明材料勤勉励志奖附事迹材料及证明材料素质拓展奖附事迹材料及证明材料优秀少数民族学生奖附事迹材料及证明材料四、奖励评定办法及程序:(一)评定办法:奖励评定工作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实施,各学院(部)“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具体评定工作。(二)评定程序:;(部)按照年级、专业(或专业大类)对学生进行测评;,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或证明原件以及完成校内外青年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公益劳动的证明材料;(部)进行奖励评定工作,初步确定奖励获奖者名单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听取任课老师和学生的意见,对公布名单和公示材料有异议者,可向学生工作部(处)或各学院(部)“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投诉;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 (处)审核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