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乡镇民主法制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
摘要:抓好乡镇法制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乡镇作为国家政权结构的基层组织,直接面对农村、农业和农民。我县在乡镇法制建设中,二十多年来取得了长足进步,但现时期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乡镇村基层干部及群众的民主法制素质和参与管理的意识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在决定和管理重大事务上议事不民主,理事无规章,决策无程序的现象还不同程度
地存在;三在村务、政务公开方面,农民群众对农村大事参与和监督还缺乏规范;四是有的法律法规在农村没有得到认真的遵守和执行;五是不少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还很薄弱。解决以上问题,我们应该从:乡镇社会稳定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首要任务和重要目标;乡镇村社事务民主管理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核心;加强乡镇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法制教育;乡镇村基层组建设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保障等方面抓好基层乡镇法制建设[关键词]基层乡镇民主法制建设
[作者]**,男,**市**县委党校副校长、高级讲师。
乡镇作为国家政权结构的基层组织,直接面对农村、农业和农民。国家和谐社会的构建,一个十分重要和不可忽视的是农村社会的和谐构建,而构建和谐农村社会,就不可不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这是贯彻党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村法制建设,不断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实现农村各项事业的依法管理,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和谐农村社会的基础。这中,乡镇村社组织又起着关键作用。
一、我县乡镇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现况
从我县乡镇村法制建设调查情况看,自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四个”五年普法,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乡镇法制建设有长足进步。表现在:一是乡镇村工作人员和村民的法律意识、法律观念增强,依法治乡镇,依法治村的口号在宣传和标语时常出现并努力贯彻。二是乡镇村工作依法思考和依法运行已愈来愈受到重视。三是法律服务机构和途径增加,告状难,难告状的情况基本解决。二十多年的乡镇法制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农民群众在基层政治经济生活中的民主权利行使,充分显示了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在整个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但是,通过调查,反映在新时期的我县乡镇村基层法制建设中,问题依然不少,有的甚至很严重,具体表现在:一是乡镇村基层干部及群众的民主法制素质和参与管理的意识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在决定和管理重大事务上议事不民主,理事无规章,决策无程序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三在村务、政务公开方面,农民群众对农村大事参与和监督还缺乏规范;四是有的法律法规在农村没有得到认真的遵守和执行;五是不少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还很薄弱。今年7月我县县委副书记黄天亮同志在全县法制建设工作会上的讲话中也谈到,“我县“四五”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尚有一定差距,法制建设工作任重道远。其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干部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二是村级领导班子法治观念较为淡薄,家长作风色彩较浓,村级财务和集体土地管理不规范。三是广大群众法律知识面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主动性差,以访代法的情况仍普遍存在。四是青少年违法犯罪形势严峻。五是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制度不能完全适应农村社会需要和创建平安巫山、构建和谐巫山的需要。六是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缺乏完善的监督、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