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9
文档名称:

01合肥工业用地规划导则13(2011版).docx

格式:docx   大小:204KB   页数:9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01合肥工业用地规划导则13(2011版).docx

上传人:459972402 2019/4/17 文件大小:204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01合肥工业用地规划导则13(2011版).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合肥市工业用地规划导则 (修改稿),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业立市”战略和对有限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提出更高更迫切的要求,加快形成本市工业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功能集成的发展格局,特制定本导则。《合肥市工业用地规划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是为审核项目用地规模及评估提供基本参数;为制定工业用地公开出让文件和提高土地利用率提供重要参考数据。实施规定需供地的新建工业项目,在审核其用地规模和规划方案审批时须符合以下要求和准入条件: 规划选址工业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必须符合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园区规划;符合合肥市工业产业布局和导向,项目体现向园区集中,形成集聚发展。 用地规模工业项目用地规模应依据项目规划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以及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和投资总额等指标,与本导则进行比较评估其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确定是否供地和供地规模。如有下列情况的,原则上不单独供地,鼓励项目进入标准化厂房生产。用地规模低于20亩的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低于400万元/亩的工业项目;亩均税收低于30万元/亩的工业项目。四个城区工业园区,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低于 3亿的工业项目。 容积率工业项目的生产性建筑部分(研发、宿舍楼部分建筑面积不参与指标计算)容积率应大于本导则规定的所在大类行业所在区域控制值。低于本导则规定的重大工业项目采用“一事一议”方式,报市规委会批准确定容积率。四个城区工业园区,单栋(组)标准化厂房面积应大于5万平方米,;成片建设标准化厂房,应配套适量的生1/9产、生活设施,容积率应大于 。鼓励建设高层工业厂房。 建筑密度多层工业厂房的建筑密度应大于 35%。 建筑系数对生产工艺特殊需要室外装备或场地的工业项目,其建筑系数(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种建、构筑物及堆场占地面积总和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应大于40%。 建筑层数工业项目应建设多层工业厂房,层数一般不小于3层,建设一层工业厂房,需报市规委会批准。四个城区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层数应大于 6层。 建筑退让工业生产厂房退道路红线不得大于5米,沿城市主干道有特殊要求的,在规划设计条件中另行约定。厂房退让用地边界应满足消防或厂区运输要求。行政办公研发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退道路红线和用地边界按《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执行,其退道路红线部分可布置为树阵式停车场。工业建筑原则上不退让城市绿线,但建筑基础不得侵占城市绿线。 建筑间距工业建筑间距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安全要求。除厂区主要通道外,工业建筑间距不考虑景观、采光和视线干扰等其它间距要求。工业项目内部道路不宜超过 8米。 建筑景观城市主次干道两侧的工业建筑立面,应满足城市规划及《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城市道路沿线不得设置锅炉房、厨房间、污水池等有碍城市景观、市容卫生的附属设施。配(变)电室、泵房宜布置在地下室或底层,确需独立设置的要依据消防、环卫等相关规定进行布置,其外部形象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绿地率倡导多样的绿化形式,鼓励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工业项目绿地率应小于10%。超过10%的,需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