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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信贷资产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zhangbing32159 2015/11/1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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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信贷资产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黑龙江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非信贷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管理,进一步提高非信贷资产质量和运营资金效率,真实、全面、动态反映非信贷资产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防范和化解非信贷资产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企业会计准则》、《农村金融机构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黑龙江省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结合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及所辖的市(地)联社(办事处)、县联社和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信用社)。
第三条  非信贷资产是指信用社资产负债表中资产项下除信贷资产的其他所有资产项目。
第四条非信贷资产按照风险程度的不同,划分为安全性非信贷资产和风险性非信贷资产两类。
(一)安全性非信贷资产主要包括现金、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联行款项、贵金属等非信贷资产项目。
(二)风险性非信贷资产主要包括专项央行票据、存放和拆放同业款项、应收账款、投资类资产、抵债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溢及其他非信贷资产。
第二章  组织职责
第五条  非信贷资产管理工作在省联社指导下,由信用社组织和实施。
第六条  信用社成立非信贷资产管理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组成,负责非信贷资产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清理分类、运营管理、档案收集、风险控制、组织清降、损失核销和监测考核等。工作小组在财务部门下设办公室。
第七条  职能部门职责与分工
(一)财务部门
负责100103财务现金、1003专项央行票据、1004央行专项扶持资金、1131应收股利、122102其他应收款垫付股金分红、122103其他应收款应收工程项目预付款、122107其他应收款业务经费垫款、122199应收其他款项、151104入股联社资金、1521投资性房地产、151101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1601固定资产、1604在建工程、1701无形资产、1801长期待摊费用、1811递延所得税资产、1901待处理财产损益的管理。具体包括:


、压降不生息非信贷资产工作。

、分析和汇总工作。

、整理和管理。

(二)会计结算部门
负责100101现金、122104待处理清算款项、122105其他应收款待处理出纳短款、122106其他应收款清算差错应收款项的管理。具体包括:
、监测分析和初分工作,向财务部门提供分类资料。



(三)风险管理部门
负责1441抵债资产的管理。具体包括:
、保管、处置等工作。
、监测分析和初分工作,向财务部门提供分类资料。

,准确记录工作信息,做到账实、账表、账簿相符,定期与财务部门进行账务核对。
《抵债资产管理细则》。
,提出意见。
(四)信贷管理部门
负责113201应收贷款利息、113211待核销应收利息、122101其他应收款诉讼费(或诉讼费垫款案件主办部门负责)的管理。具体包括:
、监测分析和初分工作,向财务部门提供分类资料。
、监测和催收工作。
、清收和压降工作,定期向财务部门逐笔报送应收诉讼费情况,回收计划及回收措施。
,收集整理核销所需要的资料。

(五)业务发展部门(资金营运中心)
、1012存放系统内款项、1013
拆放同业款项、1014拆放系统内款项、1031存出保证金、1101交易性金融资产、1111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13203应收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113204应收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利息、113205应收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113206应收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113207存放同业款项应收利息、1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