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工厂强电合同甲方:乙方:(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合作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合同名称、地点:工程名称:工程地点:二、施工范围:范围范围: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天。(包括法定节假日)四、合同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元(合同各子系统价格明细见附件)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甲方确认后按实际发生的设备、线材及工费相应增加。五、合同付款方式:(1)预付款:在签订合同之日后当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工费金额的%作为预付,施工完成一半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工费金额的%。((4)验收合格付款:设备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以后,由甲、乙双方合作进行实际工程量的结算,支付至结算总价的%六、甲方责任甲方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1)甲方提供施工场地、环境和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要条件。(2)协调土建、装修和相关配套公司与乙方的关系,提供必要的施工资料、环境,并配合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不影响乙方施工的进行。(3)工程结束后,甲方应根据乙方的申请及时进行工程验收工作。(4)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另行约定。七、,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乙方实施甲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应当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3)不可抗力。(4)双方约定或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2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八、,当日施工结束后立即验收,有不合格的甲方指出,乙方修改,过当日视为合格。九、,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材料科保修及售后服务,免费维修期为一年。一年后,乙方定期负责线路维护保养,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且只收取施工费和设备成本费。,若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维护维修指导,双方可另行商定。。,需与乙方另行商定,经乙方认可后可作为合同条款。十、、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十一、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文本;2、点位数量(详见合同附件);3合同肆页,合同附件壹页;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