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一、组织机构人员分工
(1)      指挥部
1.      总指挥:由商场市场值班经理担任,总经理到场后,移交指挥权。
2.      成员:由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及设施保障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3.      职责:掌握现场情况做出决策,向各组下达指令,指挥灭火、人员疏散行动,在公安消防队到达后,移交指挥权,配合公安消防队行动。
(二)灭火行动组
1.      负责人:单位自定
2.      成员:单位自定
3.      职责:根据现场情况展开灭火行动。
(三)  疏散引导组
1.      负责人:单位自定
2.      成员:单位自定
3.      职责:接到火警信息后,引导单位内的工作人员和顾客疏散,清查各楼层有无人员滞留。
(四)安全防护救护组
1、负责人:单位自定
2、成员:单位自定
3、职责:接到火警信息后,疏通室外消防车道,打开地下消火栓井盖,协助疏散,对受伤人员进行初步救护,视情况拨打“120”求救,并协助医务人员送伤员至医院救治;设置安全防护警戒区,避免楼面跌落物品击伤行人,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楼内。
(五)通讯联络及设施保障组:
1、负责人:由主管工程设备部门负责人担任。
2、成员:工程设备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3、职责:切断日常用电源,保障照明及消防设施、设备电源,迫降消防电梯,在一层停止并锁定客用、货运电梯,停止空调运行,操控防排烟设施、防火卷帘、消防泵等自动消防设施,如联动控制发生故障,则由工程设备部门值班人员赶到设备处实施手动控制,为防火和疏散提供各种保障。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一)发现火情
任何单位人员发现火情应立即向消防控制室报告,发生火情部位的巡查人员(或就近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火情,直至灭火行动组赶到现场展开行动。
(二)火警确认
消防控制室对任何火警信号必须核实,核实火警以人员语言确认为准。
(三)报警及进入应急状态
确认火警后,按以下程序操作:
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向“119”公安消防指挥中心报警。
2、消防控制室将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置于“自动”状态,迫降消防电梯,配合灭火组及疏散组随时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