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机关公务员中层职位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并结合机构改革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选配定岗工作,根据湖委办200123号《关于湖州市市级党政机关"三定"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湖组20018号《关于全面推行机关部门中层职位竞争上岗的实施意见》,现对建设局机关中层职位及归属管理的事业局科级领导岗位推行竞
-
 
争上岗,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等、竞争、择优,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全面完成城市建设目标任务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推行竞争上岗必须坚持党管干部与走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目标职位和职数
市建设局机关的中层职位和职数,具体为:办公室副主任1名;政策法规处处长1名;计划财务处处长1名,副处长2名;规划处处长1名,副处长2名;建筑业处处长1名,副处长2名;村镇处处长1名;科技与勘察设计处处长1名。办公室主任、政治处主任以及市级机关跨部门交流不足一年的科级干部不参加竞争上岗。 
市城市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竞争上岗的职位和职数,具体为:市城管局副局长(正科)2名,办公室主任1名,公用事业管理科科长1名,城市管理监察科科长1名,计划财务科科长1名;市房管局副局长(正科)2名,办公室主任1名,开发科科长1名,房管科科长1名,计划财务科科长1名。
三、对象和条件
参加竞岗的对象是:市建设局机关公务员、原各直属管理处工作人员和建设局系统企事业单位中符合调任行政机关和事业局依照机关公务员管理条件的人员。
参加竞岗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2、事业心、责任感强,工作勤奋,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3、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与目标职位相适应的业务知识;
4、三年以上工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个别确因业务需要,并且在局机关或原直属管理处工作的干部竞聘同一职级职位的,经党委同意可适当放宽学历。身体健康。竞争中层副职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竞争中层正职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任中层副职两年以上。原机关公务员和直属管理处工作人员竞争同职级职位的,中层正职年龄可相应放宽至52周岁,中层副职年龄可相应放宽至50周岁。鼓励35岁以下的干部积极参加竞争。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6、局系统企事业单位(除5个直属管理处外)参加竞聘副科级以上领导岗位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⑴企事业单位中副科级以上的领导班子成员;
⑵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⑶局管优秀年轻干部。
7、具备竞争职位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四、方法步骤
实施中层竞争上岗,正职、副职按统一报名,统一资格审查,先正职、后副职演讲测评的顺序进行,城管局、房管局副局长参加建设局中层正职竞岗,城管局、房管局中层正职竞岗自行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步骤是:
1、制定方案。局党委将竞争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