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
文档名称: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试行).doc

格式:doc   大小:27KB   页数:5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试行).doc

上传人:文库旗舰店 2019/4/18 文件大小:27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试行).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制度编号责任部门颁发时间批准人劳动合同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保证劳动用工制度的合法性、规范性,维护中心与员工双方的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定义本规定的劳动合同是指中心员工与中心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正式协议。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沧州科技事务司法鉴定中心及所属分支机构。第四条管理责任部门管理责任备注各部门负责员工合同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情况下,给出员工考核的指导意见。人事科负责劳动合同的存档、保管与调阅工作。人事科劳动合同的组织管理部门,严格依本规定执行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争议、存档、调阅等项工作;负责本规定的拟制、修订及废止申请。中心主任负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的审批;负责对员工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争议等工作进行指导、审核和批准。第二章劳动合同的签订第五条与中心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必须与中心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凡与中心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统称为中心的员工。第六条签订劳动合同前,中心人事科负责审查确认员工的身份证件、上一段劳动关系的解除证明文件、毕业证、职称证明等身份的相关证明;两年内的应往届毕业生除以上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毕业派遣相关材料,办理网上签约;调转人员还需提供完备的调转手续、人事档案等资料。第七条签订劳动合同前,中心人事科负责审查确认员工的身份证件、上一段劳动关系的解除证明文件、毕业证、职称证明等身份的相关证明;两年内的应往届毕业生除以上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毕业派遣相关材料,办理网上签约;调转人员还需提供完备的调转手续、人事档案等资料。第八条劳动合同签订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内容应填写完整,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将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书一份发给乙方本人保管,一份归入员工入职档案由中心存档。第九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在合同期内可按中心的规定享受工资、奖金、保险、医疗、休假和其它福利待遇;同时也应严格遵守中心的各项管理规定。第三章劳动合同的期限第十条中心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三种。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的确定:(一)中心全体员工首次与中心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二)劳动合同续签期限可分为:1年、2年、3年、5年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续签双方协商确定。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从严控制。(三)中心因临时工作任务聘用的专业技术、专家,按任务完成期限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四)司龄十年以上或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人员,可由本人申请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二条新录用的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转正考核认为有必要延长试用考察的,可根据规定进入延长试用期阶段,但是试用期与延长试用期的总和不超过6个月,延长试用期的次数不超过两次。第十三条有关医疗期限按沧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中相关条款执行。第四章劳动合同的续签、变更、终止和解除第十四条劳动合同期满前,根据中心的经营状况、组织机构设置、定岗定编等方面的因素以及年终的员工综合测评考核结果,确定劳动合同的续签、变更、终止和解除。第十五条劳动合同的续签(一)劳动合同期满前,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人)与员工双方以书面方式确认同意续签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