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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无叶风扇知识产权问题谈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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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无叶风扇知识产权问题谈起.doc

上传人:vqjyga55 2019/4/19 文件大小:2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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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知识产权管理律师郑志锐浙江东孚律师事务所一直在关注无叶风扇产品知识产权问题的相关信息,最近就有两篇相关报道:英国《金融时报》报道的《山寨无叶风扇令戴森公司头痛》与《信息时报》报道的《怎么我们都在“山寨”?》。这两篇报道都使用了“山寨”一词,且都作为贬义使用,本文不以道德来评判,同时也认为没有事实基础的道德评判是会令人展开不理智的推断,更何况涉及无叶风扇产品问题的事实更多的依赖于法律事实的确定,他与行为品德的判断具有很大的差异。《山寨无叶风扇令戴森公司头痛》报道中指出:“据戴森公司表示,他们2008年就在中国申请气流倍增器的专利,但至今没有得到批复。”这似乎在批判中国的专利保护制度,实际上,对发明专利的授权时间而言,这是很正常的,全世界很多国家都如此。在几个月之前,我甚至有个观点:戴森公司对无叶风扇产品保护乏力,完全是源于对中国专利制度的无知和掌握、利用技能上的匮乏。现今来看,戴森公司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但在行动上还仍不免乱抛牌,同时处处抱怨。报道中同时指出:“在德国等许多地区,戴森公司不得不寻求销毁反工程仿冒产品,以保护自身品牌。”说明在中国之外的德国等地,戴森公司遇到的问题也是差不多的。总结相关的信息,对戴森公司而言,有以下三点:1、专利授权存在问题,包括能否授权与授权时间的快慢的问题;2、在世界各地大量存在非戴森公司出品的无叶风扇;3、戴森公司的维权情况不容乐观。《怎么我们都在“山寨”?》报道中说及:“为什么在今年春交会上20余家工厂都有摆放(无叶风扇),但是遇到组委会检查就纷纷撤柜规避?”可以得出如下信息:1、全国至少有20余家工厂在生产销售无叶风扇(当然具体多少,不去查证,这并不不影响本文的分析);2、可能有无叶风扇相关权利人在展会上进行投诉;3、组委会的检查是发生一定作用的,结合投诉人是否出具有效权利凭证、是否提供侵权信息即是否进行有效的投诉,展会的情况一定会不同。下面,通过几个问题将就我所了解的无叶风扇的相关技术信息、专利信息结合专利制度,专利管理作相应阐述。本文并不从专利技术对比角度深入,而是希望借此知识产权的基本知识澄清上述两篇报道中述及的一些问题,同时将如何看待知识产权与对待知识产权应该有的理念作初步论述。1、无叶风扇的创意问题无叶风扇的原始创意的归属并不清楚,但绝对不是戴森公司的。东京芝浦电气(现为东芝)1980年申请的专利(特开昭56-167897)就是无叶风扇,没有人查证到底什么时间、是谁最早提出这个创意。就目前与无叶风扇相关的创意问题主要是:创意是否是一种权利?是什么权利?他人是否可以利用这种创意?创意是最大的财富,现在为全世界各国所重视,创意是脑力成果,是无形的资产,创意是一种权利是无可争辩的事实。创意是什么权利的问题必须结合创意的属性以及目前的司法实践来回答,创意是可特定物化而没有特定物化的、完善程度上以启发可能性为度的、可以被评估优劣的智力成果,创意具有秘密性、可传递性、实用性、人身性,创意在法律权利上是商业秘密保护的对象,但不是所有创意都能获得保护。创意可以物化成作品或进一步形成完整的技术方案,再通过特定的程序获得商标权(姑且以商标名称或图案是一种作品)、专利权的保护。由上,我们亦能初步得出能否被他人利用的结论,丧失秘密性的创意可被其他人合法利用,合法的范围在于不损害权利人的人身权益、不构成对权利人作品、专利权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