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市区占道摊点治理方案
为深入落实新一轮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认真做好市区摊点管理工作,落实长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升市容管理水平,实现“文明城市持续文明”工作目标,现制定市区占道摊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各项工作组织到位,市市容管理局成立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区执法局局长、分管副局长以及市局市容处处长、执法处处长、政策法规处处长、监察室主任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容处,负责整治期间联系、协调工作。
各区执法局对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整治任务的指挥、协调、实施工作。
二、整治内容
1、清理市区主次干道以及窗口地区周边各类占道流动摊点、夜间饮食大排档、烧烤摊点。整治重点区域为拟建立严管街的路段、节点。
2、清理市区主次干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处流动摊点。
三、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为即日起至2012年4月20日,分为宣传劝导和专项执法两个阶段实施。
四、整治步骤
(一)第一阶段:即日起至3月27日为宣传劝导阶段,主要任务:
1、以区为单位,发动街(镇)开展宣传劝导活动,督促摊贩停止违法行为,并告知整治内容,对愿意接受疏导的引导至适合地点规范经营。
2、3月20日前,各区执法局负则选址辖区首批夜间大排档集中经营点,经区政府同意后报市市容局。市市容局对各区疏导点复核后,上报市政府审定。
3、3月下旬,各区首批疏导点选址经市政府批准后,召开新闻发布会,面向社会公布疏导点信息以及摊点整治内容。
4、根据市政府摊点整治会议精神,各级城管部门应配合宣传部门、媒体单位,实施摊点整治前期宣传工作。
(二)第二阶段:2012年3月28日至4月20日为专项执法阶段,主要任务:
1、各区负责集中执法力量,每周组织3至4次拉网式集中执法(含夜间执法),全面清理违法占道摊点及饮食排挡等。同时,整治期间,要求各区成立一支10人左右的机动队伍,负责严管路段的巡查执法工作,巩固执法成果,对占道摊点发现一摊,取缔一摊。
2、各区政府负责,经市政府批准,着手实施夜间大排档疏导点建设,按照“先集中经营,后规范管理”的原则”结合执法整治,引导主次干道摊点或第一阶段临时安置摊点,进入疏导点内,并逐步完善疏导点设施,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五、整治要求
1、市区占道经营整治工作以各区执法局为主,要求各区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整治日程、人员组成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