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北京城市建设档案馆城市建设工程办理竣工档案登记表(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建设单位:邮政编码:经办人:通信地址:登记日期:电话:工程名称工程地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计划工期开工:竣工:工程单项名称(规划许可证附件上的单项名称)结构类型层数地上/地下占地面积(平方米)不填建筑面积(平方米)幢数总投资(元)备注注意事项:建设单位需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到市城建档案馆进行工程档案登记,盖章有效。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中,必须包括编制及移交工程档案的有关内容。建设单位必须配合专门人员负责检查,监督工程档案的形成、收集、整理情况,并负责与市城建档案馆联系和配合工程档案的验收移交事宜。此工程必须按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和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编制竣工档案,并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报送市城建档案馆。凡竣工档案不按规定要求进行编制和移交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进行处罚。(第一联市规划委存查)……………………………………………………………………………………………………………北京城市建设档案馆城市建设工程办理竣工档案登记表(市政工程)建设单位:邮政编码:经办人:通信地址:登记日期:电话:工程名称工程地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类型测量单位计划工期开工竣工管径(断面)长度(米)总投资(元)备注注意事项:建设单位需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到市城建档案馆进行工程档案登记,盖章有效。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中,必须包括编制及移交工程档案的有关内容。建设单位必须配合专门人员负责检查,监督工程档案的形成、收集、整理情况,并负责与市城建档案馆联系和配合工程档案的验收移交事宜。此工程必须按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和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编制竣工档案,并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报送市城建档案馆。凡竣工档案不按规定要求进行编制和移交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进行处罚。(第一联市规划委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