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秦皇岛甘露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增强公司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秦皇岛甘露水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为:秦皇岛开发区黑龙江路
公司经营范围:桶装水。
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3 万元,实际出资 3 万元人民币。
第五条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后依法取得公司法人资格,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公司法定代表人:迟令军
自公司登记注册之日起,公司营业期限为10年。
第二章股东
公司的股东为迟令军、刘敏娟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
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监事;
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股利,转让出资;
优先认购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公司股东负有以下义务:
1、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公司办理设立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4、遵守公司章程;
5、服从和执行股东决议;
6、积极支持公司改善生产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发展;
7、维护公司利益,反对和抵制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股东出资额为3万元人民币。各股东出资额和股权比例如下:
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出资时间股权比例(%)
迟令军 2 货币 %
刘敏娟 1 货币 %
第十二条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是股东出资的书面凭证。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
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股东会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9、对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事项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发行公司债权作出决议。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股东定期会议每季举行一次。每两次股东定期会议之间间隔不得超过三个月。
执行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股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