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9
文档名称:

法律方面的证书.doc

格式:doc   页数:9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法律方面的证书.doc

上传人:aluyuw1 2015/11/1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法律方面的证书.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法律方面相关证书
国家司法考试证书
时间安排:
(1)一月、二月、三月:小道消息月
提示:这一阶段是政策信息真空阶段,许多机构会在这一阶段放出一些当年考试的信息,不外乎“一年两考”之类的所谓老消息威胁考生,多年的实践证明,绝大部分是为了吓唬考生报名培训的假消息。
(2)四月:大纲月
司法考试大纲一般在四月下旬发布,与此同时会同步出版三大本的教材和当年的司法考试法律法规。
提示:该月各培训机构会发布一些关于大纲解读的资料,建议尽可能搜集阅读名师的大纲解读文章,建议重点关注新增考点。
(3)六月:公告月
司法考试一般会在六月初公布当年的司法考试公告,同时发布网络预报名。
提示:公告中一般会对当年的命题结构与题型做规定,要注意阅读。同时这一阶段是网络预报名阶段,千万不能忽略了预报名。
(4)七月:现场报名月
司法考试的现场报名一般在七月一日到二十日。
(5)九月:考试月
司法考试一般在本月的第三个周末举行。
提示:1、经济条件好的可以选报一个突破班,条件差的建议在网络上找找免费录音。2、不管经济条件好坏,都建议看看一线名师的博客或小组。
(6)十一月:欢乐或者悲伤月
少数人过关的欢乐,多数人不过关的悲伤。
提示:从现在做起,如果你一直过的很好,一般来说,今年十一月公布成绩的时候会比较悲伤。如果从现在起,你一直刻苦努力,过的比较苦,那么明年的十一月,就将是你的欢乐月。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学历、专业条件;
(5)品行良好。
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司发通[2007]3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
(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市、区)(不属于国家或省扶贫开发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西部地区(除西藏外)11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这一政策的适用期限截至2011年12月31日。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补充:就是允许大三、大四的学生参加考试,但是必须是普通高校,即统招的学生。简言之,允许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在大学三年级的时候报名,大四第一学期参加考试。)
持教育部认证的港、澳、台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或已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凭所在学校出具的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可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考前准备:
基于各个部门法自身所具有的不同特点以及在司法考试体系中的重要性的不同,在对各部门法的复****方法上,也是有区别的。
第一梯队:包括刑法和民法。如前所述,得民刑者得天下,对于民法和刑法必须高度重视。从最近两三年的司考来看,对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