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蒆侦查措施肁第一节调查访问蚀调查访问又称为调查询问,是指侦查人薈员向有关人员和知情群众了解、查证与羂案件有关问题的一项侦查措施。肂调查询问的对象和内容蝿案件的事主、被害人及其亲友羇案件的知情人和发案时的目睹人蚂案件的揭发检举人袀案件发生单位或地区的负责人羇有关行业的专业人员莇案件的嫌疑对象蒃调查访问的方式羁(一)公开调查访问艿1、个别走访袆2、座谈会膃3、通知询问肂(二)秘密调查访问莈第二节通缉通报芅通缉羃通缉是指公安机关对于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通令缉捕归案的一项侦查措施。螀通报螀通报是公安机关为了发现犯罪线索,查获赃款、赃物,查明身份不清的犯罪嫌疑人,查找碎尸或未知尸体身源等,请求有关公安机关和单位进行协查的一项侦查措施。蚅通报的种类:可分为两大类蚄协查通报——是把具体案件中需查清的有关问题,通知有关地区的公安机关,请求协助调查解决的通报。袁预警通报——把带规律性、发展性的犯罪类型、方法及有可能流窜作案的情况通知有关地区的公安机关,使其预先做好准备。衿第三节侦查实验莈侦查实验是指在侦查过程中,对与本案有关的某些事实,按照某一事件发生时的条件,进行实验性重演,以判明在特定情况下能否发生相同事实,或者造成某种特定后果的侦查活动。蒄第四节侦查辨认羂辨认是指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侦查人员组织辨认人对案件涉及的有关人、未知名尸体、物品或现场所进行辨别和确认的一种侦查措施。羇混杂辨认螈分别辨认膅合法辨认螀第五节控制销赃荿控制销赃是指在侦查破案中,刑事侦查部门组织专门力量或依靠群众,对犯罪分子可能销赃的有关场所进行监视控制,进而发现赃物,查获犯罪嫌疑人的一项侦查措施。芇第六节搜查袅一、公开搜查规定螁1、搜查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实施,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等不得进行。蒈2、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蚆3、进行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蚅二、方法袃(一)人身搜查的方法袀(二)住所搜查肆(三)露天场所搜查莆第七节追缉堵截蚀追缉堵截是指对逃跑的犯罪嫌疑人,根据其逃跑方向和路线,组织力量进行跟踪缉捕和设置堵截的一项侦查措施。羈追缉就是在案件侦查过程中,查明犯罪分子或重大犯罪嫌疑人已经逃跑,及时组织力量,根据可能逃跑的方向和路线进行追捕的查缉活动。薅堵截是指在犯罪分子或犯罪嫌疑人逃跑的方向的前方和落脚点进行设卡守侯,拦截。袂第八节强制措施蚁逮捕肇1、有证据证明有发案事实羄(1)必须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蚂(2)必须有证据证明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螃(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葿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蚈3、有逮捕必要的莃第九节讯问犯罪嫌疑人薀一、讯问犯罪嫌疑人薇1、讯问的主体是侦查人员肇2、讯问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肃3、讯问的内容包括侦查讯问和预审蚁讯问的任务羀查清犯罪事实蒇追查同案犯及其犯罪线索袄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蚃教育犯罪嫌疑人认罪服法肈掌握犯罪活动的主客观情况,强化同敌斗争能力羆讯问的方针和原则薄实事求是蒀重证据,重调查研究蒁严禁刑讯逼供莅侦查强制措施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薂侦查紧急措施蕿追缉堵截、通缉通报、控制销赃、搜查、扣押物证书证、辨认螅侦查常规措施肅勘验、检查,侦查实验,询问证人、被害人,讯问犯罪嫌疑人薃第十一章立案蚇立案是刑事诉讼的开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编第一章对立案作了专章规定。刑事诉讼程序主要分为:立案程序、侦查程序、提起诉讼程序、审判程序、执行程序和死刑程序、审判监督程序。通常将最后两个程序称为特殊程序,前五个阶段的程序为普通程序,而立案就是刑事诉讼开始阶段的程序。蒈受案袅(一)受案的概念及案件来源莀受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对公民或单位的报案、控告、举报及犯罪嫌疑人自首等情况予以审理的过程肀1、单位及公民的报案、控告和举报袇2、群众扭送薅3、犯罪嫌疑人自首蒂立案膈刑事诉讼中的立案,是指公、检、法等部门对来自各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并需追究责任时,依法决定交付侦查或审理的一种诉讼活动。莇立案必须同时具备条件肂有犯罪事实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