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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规划技术管理修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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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印发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版)修改内容的通知发布时间:2011-7-22佛府办〔2011〕115号印发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版)修改内容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版)修改内容》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版)修改内容一、(3)小点修改为:(3)屋顶、平台等平台绿化形式,其绿地面积计算应按表3-8的规定执行。表3—8平台绿化折算表平台与基地地面的高差(m)折算系数≤>≤(城市综合体项目作为公共平台使用的,可以适当放宽,原则上不高于6层天面屋面)、:垂直布置的低层、多层、中高层居住建筑的间距:①南北向的间距,,且其最小值为6米。②东西向的间距,,且其最小值为6米。③建筑山墙(或建筑短边,下同)宽度16米以下的,其间距按垂直布置的建筑控制;建筑山墙宽度大于16米的,其间距按平行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注:(1)项中的lx≥≥、(2)项中的ly≥≥)。三、:相邻地块为没有永久性建筑物并且尚未编制和批准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筑设计方案的空地,南北向相邻的地块则假定北边为多层建筑或南边为等高建筑,-、;东西向相邻的地块则假定东边或西边为等高建筑,-、,并满足消防间距的要求。已编制和批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以控规建筑限高为依据确定建筑间距。四、:高层建筑(不包括高层工业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红线距离,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应满足以下规定:,高度每增加一层(居住建筑以30米起计,非居住建筑以24米起计),;,可按以上计算结果的60%作为退让城市道路红线的距离。超高层建筑的退让应综合考虑交通影响评价专项研究及城市设计等要求,进行专题研究。五、:疏散楼梯应按计算层数设置,电梯数量按停靠站数设置。,即总高除以3m进行层数折算,,多出部分不计入建筑层数;,多出部分按1层计算;首层为商业网点(每间商铺建筑面积不大于300平方米)的住宅,其层数按上述方法计算。所有建筑的商业部分的计算层高不得大于6米(15米以上的大跨度商场和中庭部分除外),若有150平方米以上的会议厅、餐厅、多功能厅等大功能空间须增大层高者可适当增加;其余部分(除住宅外)的计算层高不得大于4米。六、原附录三计算细则第(5)小点修改为:(5)建筑底层或塔楼首层(裙楼和塔楼使用功能不同的综合楼))设架空层(层高3米以上)用作人行通道、布置绿化小品、居民休闲设施等公共用途的,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的计算(但门厅、楼梯间等为楼层服务的围合空间应计入)。架空层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