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被误解的美国枪支管理-法律被误解的美国枪支管理 “枪支文化”在美国的盛行,要追溯至200多年前美国建国时。对于早期踏上美洲大陆的欧洲人来说,面对印第安部落环伺、野兽出没的危险境地,没有任何东西比手中的枪支弹药更可靠。1775年,莱克星顿的第一声枪响拉开美国独立战争的序幕。美国的政治先贤们认为,为防止政府作恶,可允许人们持有武器。1791年,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明确写道:“纪律严明的民兵是保障各州自由和安全所必需的。因此,人民持有、携带枪械武器的权利不可侵犯。”第二修正案还强调,这不是恩赐,而是一种天赋权利。因此,在美国拥有和携带枪支的权利与言论自由一样,被视为最宝贵的个人权利之一,并成为美国历史、传统和美国生活方式的组成部分,持枪合法的观念也随之深入人心。20世纪60年代,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黑人民权运动家马丁·路德·金相继被枪杀。枪支管控问题开始成为美国社会热议的焦点。但不了解美国枪支文化和枪支管控的人会对美国枪支管理制度存在诸多误解。误解1在美国买枪比买牛奶、鸡蛋容易虽然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明确指出公民有私人持枪的权利,但在美国社会上禁枪的呼声也从来没有停止过。由于电视、报纸上多数报道的都是恶性的枪击事件,而持枪公民反暴力事件从来没有被一家媒体报道过。因此,这些负面报道把枪支和犯罪联系了起来。支持禁枪的人经常挂在嘴边的口头禅是“在美国买枪比买牛奶、鸡蛋容易”。当我听到这种言论时,只能摇着头笑笑而已:说这种话的人肯定没在美国买过枪。就拿美国弗吉尼亚州来说,,买枪人必须是持有非旅游签证的本州居民,也就是只有美国公民或移民签证、绿卡持有者才可以购买枪支。非移民签证(其中包括工作签证、学生签证、永久居留权居民)持有者在所在州居住时间超过3个月的可以购买枪支,但需要持有本州的狩猎执照或最高检察官的特批。1968年,美国国会通过的《枪械管理法案》规定,年满21岁者可以购买手枪,年满18岁者可以购买长枪(步枪和散弹枪);禁止跨州购买枪支;禁止包括未成年人、吸毒者、精神病人、罪犯等人群购买枪支。《枪械管理法案》成为当时美国最为实质性的控枪法案。第二,私人之间不可以跨州买卖,必须通过有执照的销售商购买枪支。个人可以通过网上订购枪支,但必须从本州有执照的销售商取货。买枪的人要经过联邦调查局和弗吉尼亚州政府的两个背景调查。第三,一旦枪支卖家认为买家有任何不良动机,任何时候都可以终止买卖。曾经有几个有过犯罪记录的人来我店里买枪。在对购买者做背景调查过程中,我接到了州警的电话,不到3分钟,这些想在我店里买枪的几个人就被带上了警车。第四,枪支的转让和销售也是被联邦政府及所在州的州政府严格管制的。我在开枪店之前不但要申请弗吉尼亚州政府的经营执照,还要申请联邦政府的武器销售执照(FederalFirearmsLicense简称:FFL)。所有与销售枪支有关的文件,都要保留在枪店里,并且随时接受联邦政府的检查。联邦政府随时有可能询问枪支的去留。而作为零售商,我们要在接到调查通知的24小时内把有关文件原封不动地传真给政府,以便政府调查。说真的,要不是我对枪支行业一往情深,而且有那么多年积累的经验,说什么我也不会自己开枪店的。仅FFL执照,我就申请了6个月。美国联邦政府先是把我调查个底儿掉,然后是各级地方官僚与我打官腔。虽然他们是想通过枪店增加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