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优秀资料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布
2007-04-25实施
2007-04-20发布
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地质录井规范
Q/SH 0076—2007
Q/SH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备案号: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录井条件 1
5 含油(气)级别划分 2
6 岩屑录井 4
7 岩心录井 10
8 井壁取心录井 14
9 记录填写 15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岩心岩屑描述内容和方法 24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地质录井记录格式 35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油田企业经营管理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开发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华北石油局录井公司、胜利石油管理局地质录井公司、江苏石油勘探局地质测井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天顺、何国贤、刘宗林、王忠德、杨远刚。
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地质录井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地质录井的条件、方法、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地质录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SY/T 5615-2004 石油天然气地质编图规范及图式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岩屑录井 cuttings logging
按一定井深间距和岩屑迟到时间,连续采集随钻过程中自井底返至井口的岩屑,并对其进行观察、描述、整理,以及绘制录井图、恢复地下地层剖面的全过程。
岩心录井 core logging
卡准钻井取心井段,记录钻井取心过程中油气水显示资料,收集、整理、编录岩心实物,并利用岩心资料研究地层、岩性、沉积构造、储层物性、流体性质及其它矿产的全过程。
井壁取心录井 side well core logging
确定井壁取心井段,收集、整理、编录井壁取心实物,利用井壁取心资料研究地层、岩性、储层物性、流体性质及其它矿产的全过程。
4 录井条件
钻井施工单位应提供的条件
钻井液循环系统应满足地质录井要求。在钻井液出口槽取岩屑样时,要求钻井液槽安装应便于岩屑捞取,其有效长度应大于6 m,坡度以1°~3°为宜,且槽底平整;导液管口与钻井液出口槽底面不应有落差。在振动筛出砂口取岩屑样时,要求振动筛布的规格应满足岩屑录井要求。
在气体钻井条件下,应将岩屑采集装置安装在排砂管线斜坡段的下部,采用内径大于15 cm的取样装置,在取样器与排砂管线连接处安装一个球型阀门。
钻井地质设计要求钻井取心的井,应在钻台坡道朝向地质值班房一侧设置一个接心台(可用套管或钻铤并排固定而成)。其中:
a) 水基钻井液取心井,设置长度应大于取心筒内筒长度1 m的接心台;
b) 密闭取心、油基钻井液取心和长筒取心井,设置长度应大于取心筒内筒长度2 m, m, m的接心台。
在钻井取心中应做到:
a) 送钻均匀,且取心进尺应小于取心筒的内筒长度;
b) 尚未取心完毕进行扩眼时不应钻掉余心, m;
c) 起钻过程应做到操作平稳,井内钻具无旋转;
d) 油基钻井液的循环系统开放部分应有防雨和防雪设施,不应有地面水混入,且含水量小于5 %。
应在岩屑捞取点安装防爆照明灯,并设置一根能够提供清洁水的软性水管线。
地质值班房到岩屑捞取点的道路应做到平整、防滑、无障碍。
录井设备和材料配备
配备地质值班房一栋(钻井取心累计进尺大于50 m的井,宜增加岩心库房一栋),面向井架水平放置在井场靠振动筛一侧距井口50 m以外、视线开阔的安全地带。
应根据钻井地质设计的录井项目配备录井设备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荧光灯、双目实体显微镜、放大镜(5倍或10倍)、钢卷尺、直尺、电烤箱(或电炉)、铝盆(或锅)、水桶、鎯头、劈心架、劈刀、小刀、井壁取心出心工具(可用螺栓、螺母)、镊子、试管、烧杯、酒精灯、点酸盘(无釉瓷板)、稀盐酸(浓度为5 %或10 %)、茜素红溶液、氯仿(或丙酮、正己烷)、粒度筛、石蜡(白色或黄色)、喷雾器、岩心(岩屑、井壁取心)盒、样品罐、砂样袋、样品袋、保鲜膜、硝基磁漆(白色、黑色)、黑色绘图墨水、铅笔(红色、灰色)、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