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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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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doc

上传人:xxq93485240 2019/4/22 文件大小:3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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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户籍或者居住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公民以及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自治区贯彻国家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现行生育政策,根据自治区人口发展状况,实行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全社会力量,采取综合措施,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第五条自治区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区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各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和旗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结合本部门业务特点,制定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经济政策措施,协调、督促本系统与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第七条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家人口发展规划制定自治区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各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和旗县级人民政府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八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苏木乡级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第九条嘎查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应当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第十条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大众传媒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义务。制作、发布涉及计划生育技术的广告,,有计划地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教育、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以及性健康教育。第十一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一)负责本单位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二)落实实行计划生育人员的奖励规定;(三)开展有利于实行计划生育的活动;(四)传播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科学知识;(五)宣传人口科学理论、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实行由主要领导负总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并把责任制完成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机关、社会团体、事业组织和其他组织的计划生育工作由主要领导人负总责。企业实行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第十三条苏木乡级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有一名副主任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组织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人口与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第十四条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应当获得一定报酬。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副主任,应当享受与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相同的报酬。在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连续从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满十五年离职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生活补助,具体办法由旗县级人民政府制定。对苏木乡级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应当落实社会保障待遇,定期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人口与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应当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苏木乡级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人员社会保障待遇和劳动保护用品,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报酬,由旗县级财政予以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贫困地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给予重点扶持。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其他组织和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捐助。第三章生育调节第十六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同时应当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其生育行为应当符合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提倡和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第十七条汉族公民,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一)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