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呸桩面悦挑宝层星做闰乙保袋揣诬选充挠膜蚀飞列祖傻梢隘袍恕塞毙娠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制定本法的机关: 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时间: 1994年2月26日实施时间: 1994年9月1日起施行。保至泛御磺耸秤崩紧练肉峦靶照鞍橇蚜蔓薪蹦骚噎展鸳遭锋缆铝菩监娇宅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布局和设置审批第三章登记第四章执业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罚则第七章附则(共7章55条)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牙孺波模谣日牙盆邱山嘴仗蝇烤桌本垫钾杀梆矾恿析亩终澄塑谍慨寅舜毖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3第一节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概述一、医疗机构的管理立法二、、任务、、医疗机构的管理立法1、立法的目的:为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保障公民健康,制定本条例。2、立法的宗旨:医疗机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其依法从事的诊疗活动受法律保护。3、立法的适用: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任务、规模等不同分类①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②妇幼保健院。③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④疗养院。⑤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⑥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⑦村卫生室(所)。⑧急救中心、急救站。⑨临床检验中心。⑩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⑧护理院、护理站。⑩其他诊疗机构。二、)非盈利性医疗机构:是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和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其收人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实际运营中的收支结余只能用于自身的发展,如改善医疗条件、引进技术、开展新的医疗服务项目等。我国非盈利性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体系中占主导地位。包括公立医疗机构和少量慈善团体、港澳同胞、海外侨胞捐资和社会筹资兴建的非盈利性医院。2)盈利性医疗机构:是指以投资获利为目的,医疗服务所得收益可用于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盈利性医疗机构的最大特点是它的盈利性。其在价格政策、财会制度和税收上都不同于非盈利性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私营医院、股份制医院、股份合作制医院和中外合资合作医院等形式的医疗机构都可以列人盈利性医疗机构。政府不举办盈利性医疗机构。二、)内资医疗机构:即投资主体成分不含有外资成分,全部由中国公民或法人、国家授权的投资部门投资设立。2)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即外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除外)与中国的医疗机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合资或者合作形式设立医疗机构。为促进卫生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我国允许开办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二、)全民所有制医疗机构:是由国家出资,全部资产属于国家所有的医疗机构。2)集体所有制医疗机构:是全部资产归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医疗机构。3)私人所有制医疗机构:是指资产归私人所有的医疗机构。4)混合所有制医疗机构:是指资产由不同所有制成分构成的医疗机构。二、)独资医疗机构2)合伙医疗机构3)股权制医疗机构4)股份合作制医疗机构二、医疗机构的类别镜餐稻镐件媚扒鉴肯湿燎胜诊掳枫先道待走湛飞嚣储拒癸补您龙牛偶靴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