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县城规划区门前三包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文明县城创建工作,进一步改善县城规划区市容环境卫生状况,聚力创造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全面落实县城规划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目标,按照共建美丽县城、同创幸福生活的工作思路和“党委牵头、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的原则,齐抓共管,全面推进,着力改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状况,全面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
二、工作目标
凡县城规划区内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社区居委会、居民小区、农民安置区、农贸市场、建筑工地等都是“门前三包”责任主体,均需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通过全面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使县城规划区卫生、绿化和秩序等环境明显改善,广大市民文明卫生意识普遍增强,逐步形成人人参与城市管理、自觉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氛围。
三、“门前三包”内容和标准
(一)包门前卫生
负责责任区保洁。做到门前地面、花坛、树木周围清洁,无积水、积雪、油污、痰迹、垃圾、杂草、碎石、果壳、纸屑;门窗、橱窗整洁;外墙面及时清洗、粉刷、无“牛皮癣”;垃圾实行袋装并定时定点投放;公共环卫设施外观整洁、完好。
(二)包门前绿化
协助绿化管理部门管护责任区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制止攀折或损坏花草、树木、花坛和刻划树干行为,禁止在树木上悬挂物品或张贴小广告、宣传标语,严禁占用绿地、毁损绿化设施。
(三)包门前秩序
负责维护责任区市容秩序。不得出店经营、倚门设摊、占道摆摊、占道洗车和修车;禁止乱搭建、乱堆放、乱晾晒、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悬挂等行为;店招标牌做到“一店一招”,且整齐美观,门前装潢及灯光亮化设施完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置占道标牌、灯箱及户外广告;汽车、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等按规定有序停放;空调室外机和排气扇(管)安装符合要求。
四、“门前三包”责任区划分:
(一)责任区范围
(路)建(构)筑物前的地面、墙面、空间整体和周边环境;建(构)筑物墙基至道路路缘石,左右至邻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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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责任区责任人
(路)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门前三包”责任人。
、出租的门面房“门前三包”责任,由承租者和产权人共同负责。
(路)空地按属地管理或“谁受益谁负责”原则,确定“门前三包
”责任人。
“门前三包”责任由主管单位负责。
“门前三包”责任由权属物业公司或权属单位负责。
“门前三包”由施工单位负责。
五、“门前三包”工作职责分工
(一)县文明办负责“门前三包”工作的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各乡镇和县直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
(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县城规划区主次干道、商业门店、公共场所、公共绿地、公共水域(不含水利、市政管理的河道)的“三包”责任落实,负责县城规划区“门前三包”工作日常巡查和处罚工作。
(三)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负责单位内部环境卫生和“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并与下属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四)县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