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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打击非法采矿整治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组织开展好县集中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全省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活动现场会议精神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任务目标和工作重点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杜绝违法采矿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矿业秩序长期稳定。
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
坚决取缔无证采矿,严肃查处超层越界等违法采矿行为,彻底清除关闭粘土砖厂死灰复燃现象。专项整治的重点矿种:铁、砖瓦粘土等。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矿山生产区域、区县交界区域、已关闭的粘土砖厂区域、群众举报区域等。其中,果里镇铁矿区是本次整治的重中之重。
二、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拉网式排查,彻底摸清底数(年7月6日至7月20日)。各镇政府结合各自实际,对辖区内的各类矿产开发情况进行拉网式大检查,全面摸清底数。
一是排查每个已关闭粘土砖厂是否存在死灰复燃的情况;
二是排查县域内有无非法勘查、采矿活动;
三是排查有证开采矿山的依法开采情况,重点是对铁源矿业进行全面、细致检查。排查工作要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不放过任何疑点。要对每个排查点逐一登记造册、标注上图,明确责任主体、监管单位的具体责任人,研究制定执法措施,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整改到位。
第二阶段:集中执法,彻底整治到位(年7月21日至8月20日)。
对排查出的各类违法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进行处理。对私采滥挖矿产资源的,要当场取缔,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对年以来已关闭的粘土砖厂,除合法转产企业,按照“不留人员,不留设备,不留建筑物,复垦整理,恢复地貌”的关闭标准,在进行彻查的基础上,明确是否达到关闭要求,巩固关闭成果,彻底消除粘土砖厂违法生产带来的各种安全隐患。凡是关闭的粘土砖厂,要层层落实监管责任人员。对死灰复燃的,严格按照无证采矿坚决取缔;要严格落实矿山企业“四项检查”制度和“相邻矿山相互检查”制度,对无证开采和超层越界开采情节严重的,触反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能以停代关、以停代罚、以罚代刑,徇私舞弊。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落实全覆盖的长效监管机制(年8月21日至8月31日)。
前两个阶段结束后,各镇政府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要求,建立健全打击非法采矿的各项制度和矿产资源监管监督长效机制,把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一要建立责任监管制度,明确责任主体、监管主体,把监管责任具体落实到人。
二要建立全天侯巡查制度,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监控的执法机制,做到违法行为露头就打,坚决消灭各类非法开采苗头。
三要建立群众举报制度。要设立、公布举报电话,凡举报情况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适当的物质奖励,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
四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有案不查和查处不力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县政府将对各镇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督导并于8月底进行验收。各镇政府、果里开发区管委会要于年8月26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县政府,并抄送县国土资源局。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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