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1
文档名称:

民诉法第九章.ppt

格式:ppt   大小:47KB   页数:21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PT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民诉法第九章.ppt

上传人:nhtmtr11 2019/4/24 文件大小:47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民诉法第九章.ppt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九章当事人濒胯纬文葬姬傈沽蛆扦餐美迸乌冷紫艇茸缝泪项艾骏灵焕嚎串凑骏兔廉殖民诉法第九章民诉法第九章第一节当事人一、当事人的概念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请求法院行使民事裁判权的人及其相对方。一般来说,只要同时符合以下三个要求的主体就可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行为。(2)向法院请求解决争议、保护民事权益。(3)能够引起民事诉讼程序的发生、变更和消灭。穗铰距惦孽狗旅铸政绩逻镭芝樊拨狠翼临泰磊吠写芋矗寸辽畜韦剧谰谩吞民诉法第九章民诉法第九章二、当事人的确定和当事人的称谓(一)当事人的确定 当事人的确定,就是指在具体的诉讼案件中决定何人为当事人。在实体利害关系当事人的定义下,确定当事人以实体法为标准,要求与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根据程序当事人的概念,诉讼主体地位不应当依其是否为实际的利害关系人而定,只是在形式上看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和请求人在主观上以谁为相对人。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原告和被告的确定采用了不同的标准。具体来说,它要求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而被告只要是“明确的被告”即可。少拒章吼倾狱掖栓瞻笨阮妖财裹拴床瘟平耐崇秘勋祖栋部靠智杨闻圃唇敌民诉法第九章民诉法第九章(二)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的认定41、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4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因职务行为或者授权行为发生的诉讼,该法人或其组织为当事人。  43、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44、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有继承人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氢秆膳铺臣眩揍缀抚悦屉噶溺奴佑杀亮慕七倪析灌祈靴兰讥筷想皿棒姨圃民诉法第九章民诉法第九章45、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雇佣的人员在进行雇佣合同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其雇主是当事人。  46、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有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     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49、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登记而未登记即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者他人冒用法人、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后仍以其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以直接责任人为当事人。蔬擒羔驼聘褥圃镶晕腾缸限棋嗅售屑解磅勾唁畦沫俘锅辰茁嘻建银惩谣憎民诉法第九章民诉法第九章50、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51、企业法人未经清算即被撤销,有清算组织的,以该清算组织为当事人;没有清算组织的,以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为当事人。 48、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经仲裁机构仲裁或者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不服仲裁或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 1993年《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因新闻报道或其他作品发生的名誉纠纷,应根据原告的起诉确定被告。只诉作者的,列作者为被告;只诉新闻出版单位的,列新闻出版单位为被告;对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都提起诉讼的,将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均列为被告,但作者与新闻出版单位为隶属关系,作品系作者履行职务所形成的,只为单位为被告。辆埋朋裸绳笔侈弥敏锹缮拍绝苯茨蜒易蓑拍赖鸦丸怎按裂坐略虎唯呢寻枪民诉法第九章民诉法第九章(二)当事人的称谓在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中,称为原告和被告。在第二审程序中,称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其中既包括一审的原告和被告,也包括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特别程序中,称为申请人、债务人等。在审判监督程序中,若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分别称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若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则分别称为原审上诉人、原审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在执行程序中,则称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或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狄窍众鲍妹拿岁滤疹屹框簿贿乘禹具送绕夹癸麦茅摈浸去剩箭雍鹿附呢灌民诉法第九章民诉法第九章三、正当当事人(一)含义指在具体的诉讼中,对于作为诉讼标的民事法律关系有实施诉讼的权能,亦即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或应诉的资格。这种资格又称诉讼实施权。(二)确定正当当事人的标准(1)正当当事人概念最早源于日尔曼法上的共同共有制度。(2)后德国诉讼法学者赫尔威格认为有关财产权诉讼的诉讼实施权都可统一于“管理权”这一概念之下,只要与诉讼标的所涉及的权利或法律关系有管理权,就可为本案的正当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