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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中心加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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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中心加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doc

上传人:wz_198613 2019/4/24 文件大小:1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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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中心加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供应链中心加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规范加班管理,根据股份公司加班管理办法并结合供应链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一、适用范围:适合供应链中心全体员工。二、原则: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对于确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的加班补贴或给予调休补偿。三、加班的申请与审批:各部门员工因工作需要进行加班的,需提前一天(于加班前一天16:00前)提交《加班申请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视为有效加班。特殊情况需要临时紧急加班的,相关部门需以电话提前申请,并于一日内补办加班申请。(一)直接生产、辅助生产部门的加班申请与审批1、直接生产部门指各生产线,辅助生产部门包括质管部检验员、供应链计划部发货组、仓储部等职能一线部门;2、正常工作日及周末的加班申请,由各班组填写《加班申请单》报部门经理审核,供应链计划部副总监批准;3、法定节假日的加班申请,由部门经理填写《加班申请单》报供应链计划部副总监审核,供应链副总经理批准。(二)职能部门的加班申请与审批1、上述直接生产、辅助生产部门以外的部门均视为职能部门;2、正常工作日及周末的加班申请,由员工本人填写《加班申请单》报部门经理审核,若有上一级主管的(如副总监、总监等),需报上一级主管批准;3、法定节假日的加班申请,由员工本人填写《加班申请单》报部门经理及上一级主管审核,供应链副总经理批准。四、加班管理:1、各级管理人员应科学地安排好工作计划并督促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尽量避免在非工作时间加班;各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应对加班申请严格审查,避免不必要、不合理的加班。2、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时,有关部门员工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否则视同旷工处理。3、无论是工作日、休息日还是法定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否则视为加班无效。4、不办申报手续和未经批准自主加班者,不视为加班,不予调休或支付加班补贴。5、为获取加班补贴或调休,采用各种不合理的理由(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欺骗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而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加班工时,并将对其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追究。6、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在正常工作日因出车或出、入货等延时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属加班范畴,但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绩效工作视为加班。7、员工出差期间不计算加班。8、经理助理级(含)以上人员需要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原则上只能安排调休补偿。五、加班时间核算标准1、加班时间原则上按小时计算并以下达加班任务时所规定的时间为准,体现重实质不重形式的原则。2、加班为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