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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知识产权法名师讲义:著作财产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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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知识产权法名师讲义:著作财产权.doc

上传人:sanshengyuanting 2015/11/3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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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司法考试知识产权法名师讲义:著作财产权
司法考试知识产权法名师讲义:著作财产权。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控制作品的使用并获得财产利益的权利。
(一)使用权
使用权,是指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这是著作财产权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公开表演作品被称为现场表演或直接表演;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被称为机械表演或间接表演,如酒店、咖啡馆等经营性单位未经许可播放背景音乐就可能侵犯音乐作品的机械表演权。
,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即以摄制电影或者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即改编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即将作品或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二)许可使用权
许可使用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许可他人使用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但属于法定使用许可情形的除外。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如复制权、翻译权等;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付酬标准和方法;违约责任;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使用许可合同未明确许可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当事人不得行使。
(三)转让权
转让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转让使用权中一项或多项权利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转让的标的不能是著作人身权,只能是著作财产权中的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