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5章
电子商务的支付系统
主要内容:
1 支付系统的概念及其他
2 电子商务支付系统
3 电子商务系统中的支付结算
4 网上支付系统
电子商务是一种全新的商务模式,对传统支付结算系统模式的冲击很大。特别是电子商务在网络化环境下让有形的东西无形化了,面对这样的一种支付系统,我们应该重新考虑它的支付规律,制定新的管理运行模式,以符合它崭新的面貌与特点。
支付系统的概念及其他
1 支付系统的定义
支付系统(Payment System)亦称清算系统(Clearing System),是由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中介机构和实现支付指令传送及资金清算的专业技术手段共同组成,用以实现债权债务清偿及资金转移的一种金融安排。
2 支付系统的作用
支付系统的基本任务即是快速、有序、安全地实现货币所有权在经济和社会活动参与者间的转移。支付系统对于一国而言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在各不同时期的经济及金融体系中发挥着不可缺少的作用。随着金融在现代经济中核心地位的日益突出,支付系统运行质量与经济发展、金融稳定及社会安定的相关性日趋紧密。支付系统已成为国家金融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实力的增长和金融业的发展,各国对支付系统在经济及金融中地位与作用的认知不断深化,纷纷加快了支付系统现代化建设的步伐。
3 相关概念的区分:结算与清算
支付系统涉及与支付有关的一些基本概念如结算、清算等经济用语,虽属同一经济范畴,但它们在业务范围、程序及当事人等方面具有诸多不同,故有必要对其予以界定。
(1) 结算为实现因货物买卖、服务贸易、金融投资、消费等引发的债权债务清偿及资金转移而发生的货币收付。
事实上,在金属及信用货币问世之前,当物物交换成为维系人类生存的基本手段时,远古时期的社会即已存在原始的结算行为。当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问世之后,结算以商品、货币经济为实施条件,是货币发挥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职能的具体体现。首先,随着货币流通手段职能的行使,产生了商品交换中以货币为媒介的货币给付行为;随着货币的给付,实现了物品、劳务与货币所有权的互换转移;当货币继而发挥支付手段职能时,结算的服务范围扩大至由于商品赊销或货币让渡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的清偿。随着商品、货币、信用经济的发展,货币的职能作用日益突出,职能范围日益扩大,不仅可作为商品交换的媒介,还可普遍地用来清偿债务、支付劳务报酬、投资、缴纳税赋。
在以信用货币作为结算货币的条件下,从结算主体及结算工具等角度,可将结算分为不同类型。
现金结算与转账结算
直接结算与间接结算
传统结算与信息化结算
国内结算与国际结算。
“结算”与“清算”从汉语上理解意义差别不大,但在英文中结算为“Settlement”,而清算为“C1earing”。
事实上,清算与结算在货币资金收付转移的层次、范围及参与者等方面均有着明显差异。在市场经济中,银行已成为社会资金流转的渠道和中转站,所以经济体系中的货币结算基本上即银行结算。从商业银行的结算业务流程来看,除需采用相应的结算工具、结算方式以外,还需借助同业银行的协作,才能最终实现客户委办的结算、业务;另外,出于自身需要,银行会与其他金融机构发生大量的业务往来,银行同业之间也会产生债权债务的清偿和资金的划转。为此,需要通过一定的清算组织和支付系统,进行支付指令的发送与接受、对账与确认、收付数额的统计轧差、全额或净额的结清等一系列程序,即所谓的“清算”。
(2)清算是发生在银行同业之间的货币收付,用以清讫双边或多边债权债务的过程和方法。
从商品经济发展及货币形态变化的角度来看,清算的历史较之结算要短得多,清算并不是结算的同生物,其实商品经济发展到—定阶段、货币演化至一定形态是必然的一种产物;确切地说,清算是在银行问世后才开始行使的支付中介职能。为实现信用货币条件下资金在不同所有者间的流动而产生的一种技术安排。
(3)清算特点:
无银行介入的结算领域基本上无需“清算”安排。
银行尚未履行支付结算中介以前的历史时期;
现代社会中的直接结算领域。
“清算”是银行为社会提供转账结算服务的直接产物。
(4)结算与清算区分:两者发生的层面不同。
结算是货币行使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职能的综合体现,其涉及者可以是各种行为的当事人,所以结算具有广泛的社会性,每个人均与结算行为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
而清算则更具专门化,参加者主要是那些提供结算服务的银行及清算机构。
(5)结算与支付的区分
结算的运作范围大于支付,结算必然包括支付。
支付是结算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只是实现货币资金转移和过手的实施程序。
结算
以物易物
现金
支票、本票、汇票、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付、信用卡、信用证
货币结算:现金交换
支付结算:以银行为中介的货币收支
4 现代支付系统
通过现金、支票、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