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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2286107238 2015/11/3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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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无效合同初探妒柯畚恼R研究方向:指导教师:合同法崔英杰李锡鹤教授在合同法领域,无论是在法学理论还是在司法实践扌Ш贤甲愀鍪分重要的问题。本文围绕无效合同这个中心,比较借鉴其他国家、地区的立法,通过理性分析,深入地探讨无效合同的概念、认定、处理及后果等几个问题,更加清晰地划清相关问题之间的界限,以期完善无效合同制度,从而适应我崮『经济发展的需要。本文共分为引言、正文及结论三部分,其中正文分四章。引言部分对合同的分类进行了明确,提出了文章的主线。广义暮贤Ψ为三类:一是有效合同;二是效力不完全的合同或者说是效力有瑕疵的合同,包括3废贤⑿ЯΥê贤⒁约霸谙执ㄐ泄勰钪斜换值轿扌Ш贤腥サ相对无效合同;三足无效合同,只是指绝对无效的合同。本文正是以这种划分标准对无效合同的概念、认定和处理作了论述。第一章首先从合同说起,从法律行为的角度来审视,指出无效合同是虽然已经成立,但因严重欠缺合同有效要件,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舰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在法律上自始、当然、确定地不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的合同。从牲质上来说,无效合同应归入到广义的合同概念中。无效合同制度设计的重要价值目标并非扩大无效合同的认定情形,恰恰相反,其目标是为了将无效合同的情形确定化,尽可能缩小无效合同的范围,这也是同契约自山和契约正义的价值平衡相一致的。文章同时将无效合同与不成立的合同、不生效的合同、相对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逐一进行了对比,深化了对该概念的理解。业:作者:民商法专
丶蔧:无效合同绝对无效无效合同的认定在第二章,文章在探讨和分析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主要国家认定无效合同标准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我国现行民法中对无效合同的认定标准,指出现有标准虽然较前有所进步,但是仍然存在在逻辑混乱,概念不清等缺陷,并提出了修『我国现行无效合同制度的初步设想。在无效合同处理上,文章对无效合同的主张权人和确认合同无效的机关进行了明确。文章同时认为,无效合同的无效为绝对无效,因其违反的足公共利益,因而应强调国家对合同效力的干预,使其终局的、确定的不发生任何效力,而不应对主张或确认合同无效进行时间上的限制。第三章,无效合同的无效只是不发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果,而并不是不发生任何法律效果。无效合同经主张或确认无效之后,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恢复原状的义务。具体形式有返还财产或折价焙偿和赔偿损失,在恶意串通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场合,还应该适用公法上的法律救济手段,即收归国有。尽管无效的确认不应当适用时效,但合同在宣告无效以后,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相互返还或损害赔偿的请求权。这种请求应当适用时效的规定。在第四章,文章补充了合同部分无效和恶意抗辩两个问题。对于合同部分无效,如果法律已作出明文规定,则直接依该规定确认部分无效;法律若无明文规定,认定部分无效应当符合一定的要件。关于无效合同中常见的恶意抗辩情形,文章认为,对恶意抗辩人的关于合同无效的主张应当支持,但应采取相应措施,以惩戒恶意抗辩人,维护社会公平。结论:总结全文,对文章整体结构进行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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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焦薹叁蕉苤盘作者签名:盔墓盎论文独创性声明论文使用授权声明门期:谖⒖螅甹口其他研究者对本研究的启发和所做的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声明并表示本人完全了解华东政法学院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学校有权保留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并制作光盘,学校可以公布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它复制手段保存’呛文,学校同时有的学位沦文是我个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论文中除了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不包含其他人或其它机构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了谢意。作者签名权将本学位论文加入全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共建单位数据库。保密的论文在解密后遵守此规定。二
无效合同初探引言正如卢梭所言:人民遵守法律是为了确保自由。法律必须保护人民的行为自由,尤其是民法更应维护人的尊严,发展人的价值,确保人的自由。私法自治是民法的基本精神。民法为实现自治提供的重要工具就是法律行为制度。私法世界中,承认这种私人的、旨在引起某种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示,从而于法律世界中实现行为人欲然的法律判断就是法律行为制度的宗旨。捎凇按酥址ㄐЧ义务,也就达到行为自由。由此,法律行为成立并生效应是常态,而无效仅应是例外——无效制度本应是出于公共利益和公平正义的价值判断的考虑。合同无效杂,如果我们不分青红皂白,不采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态度,将所有被我们现行法律纳入无效合同范畴的各种各样的具体合同一概认定为确定的、当然的无效,那么,我们有可能会背离我们所追求的目标,甚至会走到公平正义的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