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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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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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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2009-08-2416:59:34(已经被浏览247次)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为进一步规范员工行为,杜绝“三违”现象,避免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原《安全生产禁令》等相关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特制定物探、钻井、测(录)井、采油(气)、油气集输储运、井下作业、海(水)上、油田建设、供电、供热(水)、石油炼化、交通运输、社区等13个专业(系统)的安全生产禁令。二、钻井专业安全生产禁令(一)严禁在禁烟区吸烟、酒后上岗。(二)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违章拆立及起放井架。(三)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电气焊、起重、司钻、场(厂)驾作业。(四)严禁未经验收审批擅自决定钻开油气层或进行试油、试气作业。(五)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甩钻具、起重作业。(六)严禁井控坐岗人员擅离岗位、不按规定拆装防喷器。(七)严禁使用转盘崩扣、不按规定使用人工猫头。(八)严禁违反规定使用移动式、手持式电动工具。(九)严禁带动力或未拆气控管线检修设备传动部位。(十)严禁违章指挥和其他违章作业。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并对所在单位直接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本禁令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本禁令由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钻井专业安全生产禁令》的有关解释一、本禁令中的禁烟区是除指定吸烟区之外的所有钻井施工作业井场区域。二、本禁令中的酒后上岗是指生产现场和施工作业现场的直接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酒后上岗。三、本禁令中的高处作业是指在距离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发生坠落危险的施工作业。四、本禁令中的用火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施工作业。五、本禁令中的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区域内油罐、机器、方井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六、本禁令中的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七、本禁令中的起重机械是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八、本禁令中的井控坐岗人员是指生产井钻开油气层前200米至完井和探井全井生产期间负责观察钻井液性能及液量变化的人员。九、本禁令中的严重后果是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一)工业死亡1人及以上或重伤3人及以上的人身伤亡事故;(二)重大井喷失控事故;(三)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四)重大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五)重大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六)重大责任交通事故;(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八)重大公共聚集场所事故;(九)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故;(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其他重大生产事故。六、井下作业专业安全生产禁令(一)严禁在禁烟区吸烟、酒后上岗。(二)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违章拆立井架。(三)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司钻作业。(四)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破土作业。(五)严禁井控坐岗人员擅离岗位。(六)严禁井下作业不按规定安装防喷器。(七)严禁试油、试气作业不按程序验收。(八)严禁使用无防碰天车的通井机、修井机,上下井架不使用防坠落器。(九)严禁违反规程进行抽油机操作。(十)严禁违章指挥和其他违章作业。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并对所在单位直接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本禁令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本禁令由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井下作业专业安全生产禁令》的有关解释一、本禁令中的酒后上岗是指生产现场和施工作业现场的直接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酒后上岗。二、本禁令中的高处作业是指在距离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发生坠落危险的施工作业。三、本禁令中的违章拆立井架是指在风力超过6级、暴雨、雷电和浓雾天气情况下拆立井架等严重违章行为。四、本禁令中的操作证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应当持有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操作证件。五、本禁令中的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施工作业。六、本禁令中的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区域内炉、塔、釜、罐、仓、管道、烟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七、本禁令中的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八、本禁令中的负责井控坐岗的监护人员是指现场指定的负责观察和记录井口溢流及修井液液面变化的值班人员。九、本禁令中的严重后果是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一)工业死亡1人及以上或重伤3人及以上的人身伤亡事故;(二)重大井喷失控事故;(三)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四)重大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五)重大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六)重大责任交通事故;(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八)重大公共聚集场所事故;(九)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故;(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其他重大生产事故。九、电力专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