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内地企业赴香港上市
——本文件所载资讯及文件不是旨在提供全面研究,或提供财务或法律意见用途,及不应被依赖或用以取代任何有关个别情况的个别建议。
刘李胜
经济学博士后
金融&管理学教授博导
香港注册财务策划师
目录
一. 香港证券市场简介
二. 为什么选择香港上市
三. 基本上市要求
四. 上市方式
五. 上市流程
六. 上市工作时间表
七. 上市费用
香港证券市场简介
香港交易所
(2000年6月成立上市)
香港交易所
香港结算所
香港期交所
主板
创业板
为什么选择香港上市?
全球排第四位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的首选,股票交易量为其他境外市场的总合的10倍;
上市步骤简单便捷,门槛低、时间短;
上市后再融资能力强于境内市场,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在香港上市后还可在内地继续发行A股;
……
基本上市规则/要求(H股)
创业板
主板
境内审批要求
1999年9月21日《内地企业申请到香港创业板上市审批与监管指引》
依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其主要发起人在最近两年内没有重大违规行为;
上市保荐人认为公司具备发行上市可行性;
国家科技部认可的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批准
中国证监会公布《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申报文件及审核程序的监管指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符合境外上市地上市条件的基础上,可自主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申请。该指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上市规则/要求(H股和红筹股)
创业板
主板
接受地区
香港、百慕大、开曼、内地
香港、百慕大、开曼、内地的公司可作第一或第二上市,如属第二上市,按个别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其他司法地区
投资对象
专业及充分了解市场的投资者为主
所有投资者
盈利要求
不设盈利要求
1. 过往三年合计5000万港元盈利(最近一年达2000万港元,之前两年合计达3000万港元或;
2. 市值不少于20亿港元,最近一个已审计财务年度的收入≥ 5亿港元,过去三个财政年度的营运现金流合计≥ 1亿港元,或
≥ 40亿港元,最近一个已审计财务年度的收入≥ 5亿港元,上市时有不少于1,000股东
基本上市规则/要求(H股和红筹股续)
创业板
主板
运作历史
两年“活跃业务记录”
基建或天然资源公司或在特殊情况下公司的“活跃业务记录”可少于两年;总资产或市值超过5亿港元的公司允许一年
两年(或符合条件下一年)需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运营
需具备三年业务记录
对指定类别(如基建或天然资源公司)放宽三年的业务记录要求,或在特殊情况下,具最少两年业务记录的公司也可放宽处理
三年须在基本相同的拥有权下运作,最近一年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下运营
主营业务
需具一项主营业务,而非多项
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主营业务的盈利必须符合最低盈利要求
业务目标声明
需说明整体业务目标,并解释公司如何计划于上市那一财政年度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实现该目标
无具体规定,但申请人需列出一项关于未来计划及展望的概括说明
持续上市责任
创业板
主板
股份禁售期
管理层股东2年内不得出售其权益
高持股量股东(持股5%或以上),6个月内不得出售其权益
控股股东于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不得出售其权益, 于第二个6个月期间不得出售其权益导致控股股东得地位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
上市后2年内必须每半年就实际业务进展与业务目标作比较
每年公布4次业绩
季报及半年报:45天内公布
年报:三个月内公布
通过网站公布
每年公布2次业绩
半年报:3个月内公布
年报:4个月内公布
通过网站、报纸公布
未能如期公布的,立即停牌
持续上市责任(续)
创业板
主板
公司治理
指派1名执行董事作监察主任
聘任一名合资格会计师
设立审核委员会
委任至少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具名披露个别董事薪酬
聘任一名合资格会计师
设立审核委员会
委任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具名披露个别董事薪酬
香港创业板上市转主板条件
转板条件
满足主板上市条件
在创业板上市已满一个财政年度
在提出转板申请前的12个月,到其股票在主板开始买卖为止,公司没有因为违规而被调查
转板程序
呈交转板申请文件,以及首次上市费(相当于主板上市费的50%)
上市科正式收讫各项文件
上市科将转板申请呈交上市委员会审批
刊发转板公告
保荐人或财务顾问
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