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文安县众鑫生物质供热有限公司健身房管理制度编制:日期:2017年1月5日审批:日期:2017年1月5日批准:日期:2017年1月5日健身房是为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给员工提供健康、有序的休闲娱乐场所而设置,为了促进科学健身,防止造成人员意外伤害,保障设备和器材完好率,提高设备和器材的使用率,确保广大员工拥有一个文明、安静、舒适的健身环境,健身房使用特作如下管理规定:1、健身房是员工健身的场所,属于公共活动场所,由综合管理部直接管理。在健身房健身的人员必须遵守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2、健身房开放时间为:上午5:00-8:00;下午17:30-22: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3、健身房是公司供员工休闲健身的场所,只对本公司员工开放,谢绝公司外部人员进入。为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如员工子女进入健身房健身,15周岁以下儿童及不具备独立操作能力的人,在锻炼时应有成年人监护,以免伤害。严禁酒后人员、患有严重高血压、心脏病者进入健身房,如发生事故,后果自负。4、健身房内禁止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垃圾,不在室内争吵打闹,不高声喧哗;应互爱互让,相互关照,争做文明运动者,营造健身房和谐、友好的氛围。5、员工在进入健身房时进入健身房应注意着装,必须穿着干净的运动服、运动鞋、旅游鞋、软底鞋为主,严禁直接穿皮鞋(尤其是带钉的皮鞋)及高跟鞋,以免磨损地面和跑步器械,同时也避免运动中受伤。6、员工健身应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健身器材,应掌握正确使用方法,科学使用体育器械。注意自我保护,根据自身条件循序渐进,要量力而行,确保人身安全。初次使用者应主动向管理人员咨询正确使用方法,避免因使用不当而造成事故。活动前请做热身运动,摘下钥匙串和手机等硬物,活动中请勿与他人交谈以免影响锻炼效果或受伤。7、健身房内的器材,只供在本室内使用,一律不予外借,员工要爱护室内健身活动设施,按说明正确使用健身器械,健身结束后要自觉放回原处。严禁违规操作、用器材打闹取乐、乱扭乱扳、在器械上做危害他人安全的动作。因使用不当造成自伤的,后果自负,若给他人造成伤害,由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若有违反操作规程,随意拆卸器材等人为原因造成器材损坏者须按价赔偿。8、遵守用电管理规定,严禁私自乱拉电线,严禁增加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