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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有限责任公司
章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3
第三章股份 3
第一节出资证明书 3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3
第三节股份转让 4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4
第一节股东 4
第二节股东大会 6
第三节股东大会提案 9
第四节股东大会决议 9
第五章董事会 12
第一节董事 12
第二节董事会 14
第三节董事会秘书 17
第六章经理 18
第七章监事会 19
第一节监事 19
第二节监事会 20
第三节监事会决议 20
第八章财务、会计与审计 21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21
第二节内部审计 22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22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23
第十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24
第一节合并或分立 24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24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26
第十二章附则 26

总则
第一条章程宗旨: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设立依据: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登记机构:本公司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四条注册名称:
第五条公司住所: 。邮政编码: 。
第六条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营业期限:公司营业期限为20年。
第八条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股本情况: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章程性质: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人员定义: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章程中确定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经营宗旨:
第十三条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是: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出资及股权证明
第十四条出资证明:公司的股权证明为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和股东名册。
第十五条股权种类:公司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第十六条股票权利: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第十八条股权转让:股东可以溢价转让股权,股权证明书说明股东的股份数量。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一条股本扩大: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注册资本或公司总股本:
(一)由新股东投资加入;
(二)原股东增加投资;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许可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二条减少资本: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
第二十三条减资程序: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四条减资数量:公司减少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的最低要求。
第三节股份转让
第二十六条股权转让:公司应当保护股东转让股份的权利,向新取得股权的股东签发相关证明。
第二十七条转让程序: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是转让前应当告知其他股东,通知方式由股东会另行决定。
第二十九条股权受让: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应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未经股东会决定,不得向可能与公司业务有竞争的法人或者自然人转让股权,股东会可以要求受让股权的人保证不从事任何可能与公司产品或服务有竞争的事务。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股东
第三十条保护股权:全体股东认为公司应当以保护股东之利益,创造可分配利润为公司根本目的。
第三十一条股东权利: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数额享有权利;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股东会可以通过临时会议的形式,制定完善公司股东权利内容的决定。
第三十二条股东资格: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股权证明书均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证据。
第三十三条股东公开:公司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对股东公开,公司应当根据股东的要求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