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劳动用工规章制度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三章 员工基本要求第四章 劳动合同管理第五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六章 社会保险与工伤认定第七章女工及未成年工保护第八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员工,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四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第二章     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五条招聘1、招聘原则:本公司不因国籍、种族、民族、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政治主张、残疾、婚姻状况、性别、年龄、兴趣等不同而在雇用时受到任何歧视。2、招聘渠道:一是至劳动力市场招收;二是依照需求统一至相关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招收;三是按需要在本地按有关程序招募合格人员;四是通过在职员工介绍,经有关程序招收员工。第六条录用1、录用原则(1)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且须通过身体健康检查。(2)能够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体证明。(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其它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3)公司不使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劳动者。(4)公司不招收传染病或精神病患者。(5)公司不招收未与其它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6)公司不招收经培训无法胜任工作劳动者。(7)新进员工须经甄选,并经审查核定后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8)新进员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协商一致确立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员工说明理由;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提前3天告知企业。(9)公司不录用不愿签订劳动合同人员。2、录用程序(1)应聘人员先至人事部面试: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毕业证、三张一寸照片及原单位离职证明等;再填写应征资料,人事部对其进行身份验证和工作经验的考核。(2)由人事专员带领至相关部门负责人处进行专业指导。(3)考试和面试合格后,由人事专员签名。(4)人事资料签名后,由所在部室负责人对其进行职前教育、培训。(5)组织身体检查。(6)每个新进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3、劳动合同签订及解除(1)劳动合同年限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期限。(2)合同试用期由企业根据合同期限依法确定。(3)劳动合同内容: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资待遇、社会福利、劳动纪律、合同变更、合同解除、调解仲裁等内容。公司应当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文本交付员工本人一份。(4)劳动合同应当在员工第一个工作日之前以书面形式订立。员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得录用。合同一旦签订将对企业及员工都具有约束力。(5)如果员工因个人原因要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公司,并在原岗位工作日,经公司及时核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离开公司。(6)如未提前30日提出且未办理手续便单方违约解除合同并造成损失者,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