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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深化中小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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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深化中小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doc

上传人:miaoshen1985 2019/4/29 文件大小:4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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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镇江新区深化中小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讨论稿)各中小学:为加快推进我区中小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分配激励机制,激发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3]24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等部门关于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2]113号)、《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苏人通[2006]322号)等文件精神和镇江市有关事业单位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中小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三年多来的实践,现对进一步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健全和完善教职工考核制度,加快实施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新的学校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充分体现定岗定责、择优上岗,按岗定薪,岗变薪变、绩优薪优的分配原则,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富有活力的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我区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效益和管理水平。二、主要内容(一)、全面推进教职工全员聘任制2004年前后,我区中小学全面推行了教职工全员聘任制改革,学校用人机制初步实现了由教职工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今年,我们将按照“按需设岗、公开竞聘、合同管理”的原则,精心组织,规范操作,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全员聘任制改革。1、按需设岗(1)、岗位设置原则按编制设岗的原则。各校各类岗位的具体岗位数,要结合本校教职工编制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规范地设置工作岗位,岗位数不得突破编制数,严禁因人设岗。因事设岗原则。要根据单位的性质、规模、职责、所承担的任务等,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要按工作实际需要,确定岗位和职务层次,明确岗位职责,做到有事有岗有责。优化结构的原则。学校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技术要求和责任大小,合理确定岗位的结构比例,并通过岗位的合理设置促进人员结构的优化。同时还应遵循最少岗位原则、最低岗位原则和最佳组合原则,使每个岗位都能够满负荷工作,不得交叉设岗或重复设岗。学校岗位设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征求广大教职工的意见,经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社会发展局批准后执行。方案经批准保持相对稳定,根据工作需要和学校发展情况原则上每1年微调一次。(2)岗位设置类别我区中小学统一设置“管理岗位、教育教学岗位、教辅后勤岗位”等三类岗位。管理岗位:是指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各处室人员等直接参与各种管理并具备一定的管理知识和能力,为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提供基本保证的人员。其中,中层干部按照《镇江新区中小学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意见》文件规定择优聘用,校级领导按干部管理权限由聘用机关确定。教育教学岗位:是指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并取得相应资格、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工作人员。学校教育教学岗位应根据学校实际教学工作需要,按照满工作量的标准设置。教辅后勤岗位:指在学校主要从事为为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提供服务保障的工作人员。本着公开、平等、公正的原则因事设岗,推行满工作量聘用,坚持效率优先,一人多岗,择优聘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等部门关于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2]113号)文件规定,教辅后勤岗位人数占核定教职工编制比例初中一般不超过15%,小学一般不超过9%。(3)省定工作量标准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政治1210-1212-1416-202名教师包一个班语文10-1210-1210-12数学10-1210-1210-12外语10-1210-1212-14物理121212-14化学121212-14生物12-1412-1414-16历史141416地理141416体育141416音乐141416美术141416劳动技术1414-16信息技术141214-16专业类课程10-12注:1、各校可参照省定工作量标准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各科教师满工作量标准,报社会发展局审核后实行。2、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必须兼任自身本专业学科的教学。其中副校长(含副校级)和学校中层正职,周兼课时数分别不得少于同学科教师标准授课时数的三分之一、二分之一。有特殊情况不兼课的学校校长,需经社会发展局批准。3、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老教师如参加教育教学岗位竞聘,工作量可适当予以照顾(一般达到学校规定工作量的2/3,即为满工作量,但超过2/3的,不作为超工作量)。2、公开竞聘各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述职承诺、民主测评、考核考察、确定人选、正式聘用等程序,择优聘任各类岗位的上岗人员。管理岗位,由现任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等担任;教育教学岗位、教辅后勤岗位等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