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6
文档名称:

昆明市储备土地登记管理办法.doc

格式:doc   大小:22KB   页数:6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昆明市储备土地登记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xxq93485240 2019/4/29 文件大小:22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昆明市储备土地登记管理办法.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储备土地的登记发证行为,促进储备土地的有效利用,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办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土地登记条例》等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征收、收购、收回、置换等方式依法纳入政府储备的土地,按照本办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第三条【管理部门】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县和三个开发(度假)区的储备土地由昆明市级土地储备机构向市级国土资源部门申请,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核发土地证书;其他县(市)区的储备土地由相应土地储备机构向同级国土资源部门申请,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核发土地证书。第四条【土地证书】通过征收、收购、收回、置换等方式依法纳入政府储备的土地,经土地储备机构申请,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办理注册登记后,向土地储备机构颁发土地证书。以储备土地为对象的土地证书不再另行印制,使用国土资源部统一监制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并按以下规定填写:(一)土地使用权人一栏,填写各级土地储备机构名称;(二)使用权类型一栏,填写政府储备;(三)地类(用途)一栏,填写储备用地或国有建设用地;(四)终止日期填写为五年;(五)土地面积以勘测定界面积为准;(六)记事栏填写:一、该土地为政府储备土地,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抵押;二、未经依法供地程序,不得办理出让手续。(七)证书附图可使用宗地图或勘测定界图;(八)其余未明确内容暂不填写。第五条【储备土地初始登记要件】土地储备机构按照本办法办理储备土地初始登记时,应向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要件:(一)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二)土地登记申请书(原件);(三)勘测定界成果或宗地测量成果(原件);(四)地籍调查表(原件);(五)土地储备机构法人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六)土地储备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七)委托代理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八)其它证明材料。第六条【储备土地权属证明】第五条第(一)项中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按不同储备土地方式主要分为:(一)以收购方式储备的土地:;;。(二)以收回方式储备的土地:;;;。(三)以征收方式储备的土地:、省级部门批准征收土地的相关批复文件;。(四)以置换方式储备的土地:;;;。第七条【特殊情况】如因特殊情况无法交回土地证书原件办理相关手续,按下列规定处理:(一)原土地使用者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则以建设用地批准书、划拨决定书或其他证明土地来源的批准文件为依据。(二)强制收回土地使用权时,以县级以上政府出具的强制拆迁决定书和证书注销公告为依据。(三)因遗失、损毁等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