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单位姓名成绩一、填空题(每题1分,共60分)1、2006年6月30日,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建设部、交通部、文化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制定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自起施行。2、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3、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和,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4、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5、学校应当健全,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6、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和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7、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或者采取防护设施。8、学校应当落实和,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9、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10、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与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11、学校应当建立,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12、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13、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14、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15、学校应当建立,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16、学校应当按照《》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17、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18、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19、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和。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20、学校教师应当遵守和,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21、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对学生开展,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22、学校应当在开学初、,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