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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监督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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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监督办法.doc

上传人:xzh051230 2019/4/30 文件大小:2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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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监督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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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一、指导思想为了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确保国有土地资产的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同时,为加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全过程监督,防止暗箱操作,增强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透明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现象,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过程的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特制定本办法。二、监督范围我市范围内凡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均纳入本监督范围,具体监督内容包括:1、有关国有土地出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2、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完整性;3、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活动是否按法定程序进行。4、出让合同履行情况;5、是否有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插手经营性土地出让及违法违纪问题。6、招拍挂竞买人是否存在互相串通、压低报价、排挤其他申请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三、监督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由市、县纪委、监察局及市、县国土资源局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实施监督。具体监督办法为:市、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全市及两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活动采取经常性监督、招拍挂活动驻场监督和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县国土资源局纪委、监察部门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活动采取全程监督、招拍挂会审会议审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违反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据相关法规予以处理。(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监督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完整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中是否包括:(1)地块位置;(2)地块面积;(3)公告形式及时间;(4)拟出让形式及时间;(5)规划条件;(6)报名条件;(7)出让价格。2、土地出让价格的确定是否经过评估和集体研究。3、土地出让价格的合理性。方案中拟出让的土地出让价格应不低于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后的宗地地价,不低于或与附近同等条件已经出让的土地价格相近。4、公开出让的形式是否符合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应采取拍卖方式出让:(1)以获取最高出让金为主要目的,以出价最高为条件确定受让人的;(2)对土地使用者资格没有特别限制的,一般单位和个人均可能有受让意向的;(3)土地用途无特别限制及要求的。对通过拍卖形式出让有可能导致地价异常的,可采取挂牌交易方式进行出让。(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告知监督坚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重大宗地事前告知监察部门、所有宗地招拍挂活动(拍卖会)前通知监察部门驻场监督制度。土地使用权出让集体会审会议邀请纪委、监察部门参加;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时间、地块位置、面积和规划条件等有关情况报告监察部门及全体会审会成员集体决策,会审宗地公告信息在市级以上报刊媒体发布,内容做到准确、全面、规范。(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实施过程的监督监察部门依照本《监督办法》对我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交易情况进行监督。1、对参与竞买的单位资格审查情况进行监督。主要监督报名参与竞买单位的企业注册证明及资质等级证书、保证金到帐情况等。2、对招拍挂过程是否按土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