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时间:2012/11/7来源: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人:超级管理员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开辟外来投资绿色通道,快速办理招商引资项目的行政审批事项,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并联审批范围凡符合国家、省、州、市产业政策的招商引资项目,均可申请进入绿色通道,实行并联审批服务。第二条并联审批部门并联审批由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和中心窗口部门共同组成,设置并联审批综合窗口,中心作为并联审批工作的牵头负责机构。第三条并联审批事项凡市级前置审批部门直接办理和转报办理的事项,均属并联审批事项。第四条并联审批方式由市人民政府市长或市长委托的市政府领导召集,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定期(每月一次)或不定期(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召开并联审批部门联席会议,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集中批文会签和现场联合踏勘,“一站式”集中审批,限期完成。第五条并联审批程序招商引资项目的审批按照“一窗受理、联合评审、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并联审批工作程序操作。(一)一窗受理:由中心并联审批综合窗口统一接收并联审批申请事项。(二)联合评审: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中心组织各窗口审批部门召开项目并联审批联席会议,对评审通过的项目开展并联审批工作。(三)同步审批:各窗口审批部门分别受理本部门项目资料后,一次性告知审批要求和时限,并在规定时限内做出书面审批意见。对需要组织现场踏勘的项目,由各审批部门提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由市政府办公室或中心组织有关部门参与。在同一审批阶段,如其他部门的批复文件是本部门审批的前置条件,本部门应先行受理并提前审查资料,待获取其他部门的批复文件后迅速进行审批。(四)限时办结:各有关审批部门受理符合要求的申报资料后,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或转报工作。在审批过程中,对需要增补修改的申报资料,各审批部门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项目单位按照要求进行增补完善。各联审部门作出审批决定后,由中心及时告知有关单位对项目进行跟踪服务。第六条并联审批时限实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评价核准机制,对实行核准制的重大招商引资投资项目工作流程分为2个阶段,时限为45个工作日。(一)项目申请报告阶段(40个工作日)、项目选址意见、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使用林地手续(25个工作日)。办理单位:工商、住建、国土资源、安监、环保、林业、交运、水务、公安消防等行业主管部门。并联办理事项:企业名称预先核准(7个工作日)、项目选址意见书(20个工作日)、用地预审批复文件(25个工作日)、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25个工作日)、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25个工作日)、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25个工作日)。具体流程:项目单位按照相应事项要求备齐必备材料,同时报送工商、住建、国土资源、安监、环保、水务、林业部门。工商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住建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选址意见书;国土资源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出具用地预审或初审批复文件;环保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水务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出具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林业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出具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安监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出具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涉及交运、水务等行业项目,项目单位应按照办理事项要求,备齐必备材料,报送交运、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交运、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