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讲稿
绪论
教学目标:通过绪论部分的教学,使学生们明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性质和目的,认识到学习“基础”课与自己的成长成才密切相关,能否学好这门课关系到自己的未来前途和人生价值的实现,从而激发学生努力学习的兴趣和热情。
教学重点:1、提高思想道德修养的意义
2、认识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
课时:4学时
本课程总体介绍(2分钟)
本课程的教学计划:
1、本课程共48个学时(含8学时实践)共3个学分。
2、课程为考查科目,成绩评定:期末成绩占60%,平时成绩占40%.
本教材介绍:(本教材为2006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改首用教材)
1、本教材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2、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国外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等五个二级学科
3、本课程的逻辑结构:绪论、三个主题部分共计八章和结束语。其中三个主题:思想政治(理想)、道德和法律。
一、导入新课(解决“本课程是什么”的问题)
(一)对本课程破题、释义。
1、思想
有几种含义,此处应指一种理性的认识。客观存在反映在人的意识中经过思维活动产生的结果。
人与其他动物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人有思想,会思考。一个有思想的人与其他人的主要区别就在于其经常思考。遇到问题或迷惑时,不是象一般人那样,完全去听别人怎么说,或者是看书上怎么写,而是在“听人说”和“看书”(这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基础上,主要通过自己的思考来辨别真假。同样地,
一本好书,最重要的不仅仅是要教会人多少知识,而是教会人们正确的认识和学习的方法。Hawkin(当代德国数学物理学家)只有几个指头能动,却还在研究科学并四处传播学问,可见思想之伟大。
思想家们为了对世界和世界观的认识也在忙着思考,对于我们普通人,不会对社会和历史起到那么大的作用,但是也不能放弃学习和思考。思想体系也是一门科学。和一般自然科学一样,它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
本课程具有很强的思想性。
2、道德:通俗地说,是人与人相处的行为准则和规范。
确切地说,是社会制定或认可的关于人们具有社会效用的行为应该而非必须如何的非权力规范。
道德的本性是一种必要的恶。“目的在于求得更大的善或防止更大的恶。”例如:目的在于善待他人的道德规则,如“大公无私、自我牺牲、诚实和慷慨”等,是压抑某些利己的欲望,实现利他的欲望;目的在于善待自己的道德规则,如“节制、谨慎,平和”是压抑某些利己的欲望,实现另一些利己的欲望。
总结:道德就其本身来说,是对人的某些欲望和自由的压抑、侵犯,因而是一种害或恶,就其结果或目的而言,却能够防止更大的害或恶(社会秩序的混乱、经济发展的崩溃)和求得更大的利或善(社会的文明秩序),因而是一种净余额为善的恶,是必要的恶。
3、修养
是指在知识或理论方面达到的水平。
4、法律
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本课程的主要目的就是进行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
5、重点:道德与法律的区别与联系。
道德与法律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不可分离,二者的关系是一个历史与现实中永恒的话题。人类的发展史告诉我们,从法律的产生到法治的实现就是一个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交互演进的过程。
道德与法律都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意识形态和社会规范,二者共同担负着调节社会关系的重要职责。道德是通过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来维系的,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善恶评价,调整人与人、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原则和规范的总和。法律则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靠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A、作为社会规范中最主要的两种形式,道德与法律之间有着诸多区别:
(1)产生条件不同
原始社会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律,只有道德规范或宗教禁忌,或者说氏族习惯,法律是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氏族制度的解体以及私有制、阶级的出现,与国家同时产生的;而道德的产生则与人类社会的形成同步,道德是维系一个社会的最基本的规范体系,没有道德规范,整个社会就会分崩离析。
(2)表现形式不同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一种行为规范,它具有明确的内容,通常要以各种法律渊源的形式表现出来,如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等;而道德规范的内容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和社会舆论之中,并通过人们的言行表现出来,它一般不诉诸文字,内容比较原则、抽象、概括。
(3)调整范围不同
法律调整的是那些对统治阶级来说关系着根本的、重要的利益并且需要用国家权利干预、保证的社会关系。同时,法律只能规范人的行为,如果没有违法行为存在,法律并不惩罚主观过错本身,即不存在“思想犯”;道德调整的范围比法律调整的范围要广泛得多。受法律制裁的违法行为,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