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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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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xzh051230 2019/5/1 文件大小:18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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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试行)第一条根据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31号令),为加强我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保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指经省卫生厅资质审定的承担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等技术服务工作的机构。第三条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生部第31号令)的规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技术服务机构实行甲、乙级资质审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技术服务机构增加丙级资质审定。取得丙级资质的机构,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限于本辖区内投资总额二千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取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资质(乙级和丙级)的技术服务机构同时取得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质。取得乙级资质的机构不再申请丙级资质。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资质审定是指省卫生厅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需要,本着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本办法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检测、检验、评价能力进行评审,以确定其所承担技术服务项目的资质与范围的认可活动。第五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许可项目范围的设定:(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包括工作场所空气和生物样品中化学物检测、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检测、工作场所中物理因素检测;(二)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包括放射工作场所检测、医用辐射设备的卫生防护检测、非医用辐射设备的卫生防护检测、职业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环境与生物样品的放射性测量;(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级):包括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四)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丙级):限定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第六条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能独立开展相应的技术服务工作;(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开展相应技术服务的实验室、仪器设备及经费保障;(四)具有开展相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明确;(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健全的内部规章制度;(六)申请放射工作技术服务的单位应当具有《放射工作卫生许可证》。第七条       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提交的资料:(一)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陕西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申请表》;(二)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三)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及工作制度;(四)现场检测及实验室仪器设备清单;(五)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及培训合格证书;(六)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书二份;(七)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申请资料一式二份,A4纸打印,经设区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所报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审查后报省卫生厅指定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办事机构(办事机构设在省卫生监督所)。第八条办事机构审定程序:(一)收到申请后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对符合受理要求的,应在60日内组织由卫生行政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5-7名组成专家评审组,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技术评审。(二)现场评审前15日通知被评审机构领取盲样;(三)现场评审前7日将评审日期通知被评审单位;(四)AL)认可证书的,可书面申请免实验室现场考核评审,AL认可项目相一致,AL认可证书正、副本复印件。第九条评审组工作程序:(一)审查申请机构的申报资料。(二)现场听取申请机构的情况介绍,并就有关问题进行提问。(三)按照《陕西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评审方案》进行现场考核,并填写考核表和资质评审表,作出评审意见。(四)将有关资料和评审意见提交省卫生监督所。(五)省卫生厅根据省卫生监督所的审查意见,作出审定通过、限期整改或不通过的决定。对通过审定的机构发给《陕西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限期整改的,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并经审定后予以通过;不通过的应说明理由。第十条评审组专业人员要求:(一)      有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务资格;(二)      具有连续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三)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四)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资质审定工作。第十一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职责:(一)承担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任务;(二)开展批准范围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出具科学、准确、公正的检测数据和评价报告;(三)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任务。第十二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第十三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出具的检测、评价报告负责,承担由此涉及的法律责任。第十四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涉及监督、***和可能涉及被服务对象正当利益的工艺技术、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