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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汝昌:我与胡适先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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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汝昌:我与胡适先生.doc

上传人:drp539606 2019/5/3 文件大小:2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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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作者:周汝昌忠厚之者我是一名村镇里的小后生,不想有幸结识了许多的名流硕学,而且都是比我年长的忘年之交。今日回想起来,这么多位之中,还得推胡适之先生为首位。我于1947年之秋,发现了《懋斋诗钞》,因而得雪芹的踪迹比先前丰富了很多——此时离胡适先生发表《红楼梦考证》已有26年之久(1921—1947),然而胡先生的学术热情依然不减当年。因于报端见到拙文,立即写信给以响应。以此为始,通信频繁,讨论切磋。他从赵万里先生处得知我只是燕京大学的青年学生,和他的学术地位实有“云泥”之隔,但他依然以平等的态度相待,信札的语气一贯客气委婉,真率关切。字里行间没有做作的气味。就是这样的交往关系,我竟冒昧地想借他珍藏的甲戌本《石头记》、《四松堂集》两部乾隆钞本和有正书局石印大字本戚蓼生序本《石头记》这三部书,一经我写信请借,他毫不迟疑地借给我,或托名教授孙楷第先生带给了我。甲戌本这部书,今日人人皆知,乃是连城之璧,无价之珍。(1980年美国的国际红学大会上才公开露面,大家惊为奇珍异宝;听说携至会上的保险费即高达数万美元。)而在1947年尚未为世人所见之珍本,我说了一句话,就慷慨地借给了我——而且,从此以后,再无一言询及,书是否还用?何时归还?这些情理中的惦念之意,半字皆无,简直好像是忘了它! 对一个不深知的青年学生,他竟然如此信任,我想世上未必还有第二例。也许有人会说:胡先生当时并不重视此书,故视之淡然。是这样吗?反面的证据可以举出两点:第一是他告诉我说,此书将来要献给公家;第二是他于解放前夕离开北平时只携带两部书,其中一部即是甲戌本《石头记》古钞。说他未加重视,显然不是事实了。当我见到了甲戌本之后,感触实在太深了,就写信说:您得到此本之后,写了《考证》,未对它再作研究,迄今已有二十几年。观此雪芹原本真相,被后人变动篡改得太厉害了,亟应校订出一部新版来,恢复雪芹的本来面目,此为一件大事(大意)。此原是我向他建议之意。很快接到了回信,他对建议表示出兴趣和支持:“我对于你最近的提议——‘集本校勘’——认为是最重要而应该做的。但这是笨重的工作,故二十多年来无人敢做。你若肯做此事,我可以给你一切可能的便利与援助。”这就是说,他的身份地位,已不容他去做这种浩繁而琐细的校勘工作了,他将我之建议转而让给了我,并附以热情的支持——这种支持也并非空头话,后来果然又借给我大字有正戚序本,当时已十分难得。书上印有“胡适的书”四字白话印。从一开始,讨论新发现的《懋斋诗钞》所显示的雪芹生卒年问题,胡先生只同意拙见的一半(卒年),而不赞成我的生于“雍正二年”说,理由是若生得那么晚,“就赶不上繁华了”。我即与之辩论,若依他的假设将生年提前5年(即康熙朝之末),那时曹家已十分不幸,寅、父子相继病亡,过继一个幼侄勉支门户,两世孤孀,家口零落,生计艰难——哪儿还有什么“繁华”可赶? 适之先生不肯接受此言,而且后来连他表过同意的卒年(乾隆二十八年癸未)也撤消了(仍主卒于壬年)。当时我年少气盛,说话莽撞,但他并不介意,依然和蔼“对话”。更有严重者,是我在文稿中讥讽了他的“白话文”的主张,批评他赞赏“程乙本”。这回措辞更是太欠委婉,态度太不平和了。他的反应是只将这一页用紫色笔打了个大“×”,加了一句批语,后托孙楷第先生捎还给我。此后也并无芥蒂的迹象可寻。再讲一层更为麻烦的“关系”。拙著《红楼梦新证》创作于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