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南宁市第十届中小学艺术节方案一、指导思想南宁市第十届中小学艺术节以《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为指导思想,以群体节目为主,展示团体艺术实力为目标,以育人为宗旨,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充分发挥艺术教育的育人功能,激发学生对艺术的爱好和兴趣,培养中小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提高综合素质,引导他们欣赏美、学习美、感受美、创造美的环境,推进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艺术教育的发展。二、主题和内容艺术节主题“艺术与奥运”。各县区教育局、学校围绕艺术节的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符合学生全面发展,展示艺术才华的艺术活动,结合爱国、爱学习、爱生活、爱校、爱父母为载体,创作一批具有浓郁民族特色,展现广大中小学生审美情趣艺术的作品和节目。三、、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艺术职校、艺术培训中心),2008-2009年学年度在籍学生。、小学组、中学组(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艺术职业学校(含民办艺术培训学校、艺术培训中心),共分四个组别。四、艺术项目艺术节设艺术表演类(含合唱、群舞、器乐合奏、戏剧),艺术作品类(含书法、美术、摄影),二大项目。(一)艺术表演项目要求。:任选2首符合中小学生演唱,思想内容健康,三个声部以上的合唱歌曲,时间不超过7分钟,人数60人(或不超60人,不含伴奏、指挥)。钢琴伴奏(可加其它民族特色乐器),合唱指挥必须是本校老师(或学生)。:任选跳一个学习的或创作(指音乐、动作编排全部自己创编的节目)的民族舞、现代舞、街舞、芭蕾舞、桑巴舞均可,时间6分钟,人数18人以上。:相声、小品、哑剧、杂技、京剧、桂剧,时间不超过7分钟,人数不限,任选一种表演形式,内容完整、剧情健康。:合奏(含管乐、弦乐、民乐、打击乐、电声乐、键盘乐),演奏时间6分钟,18人以上,限奏一至二首乐曲。、戏剧比赛,请各县区教育局做好预赛工作,选送优秀节目参赛。①参加南宁市第十届中小学艺术节合唱、群舞、戏剧、器乐比赛的节目,根据创编、音乐、剧情、表演、演唱、演奏水平,选送具有浓郁民族特色和地域特征的节目,代表南宁市参加2009年举办的广西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活动。②本届艺术节每校只准许报一个节目,多不受理,不得参演。(二)书画、摄影作品。艺术节书画、摄影作品将直接参加全国第十三届中小学生书画、摄影作品比赛(详阅国家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通知)。、幼儿书画、摄影作品比赛南宁赛区比赛不受名额限制,各县区教育局、学校积极发动,学生自愿参加。按选送作品水平、分组、分类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报送国家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审核、批准,由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给个人、指导老师、先进集体颁发荣誉证书。、办法、具体要求①各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各民办学校于4月30日前交购买《校外教育》款,领取《校外教育》杂志及报名表。5月20日前交作品,5月30日前赛区初评结束,6月30日前将获奖名单、荣誉证书下发学校,请各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按时开展工作,逾期不受理。②书画、摄影作品规格:美术作品40×60厘米,(水彩、水粉、版画、装饰画、剪纸、油画等),国画、书法作品四尺对开,摄影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