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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xxq93485240 2019/5/4 文件大小:4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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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和效能,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适用范围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堂。二、评定依据及内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评定依据为《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规章、规范性文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定事项具体包括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食品原料及食品、加工操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运输、食品留样等内容。三、工作目标及要求(一)工作目标:通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定理制度,合理配置食品安全监管资源,实现对食品安全风险度高、信誉度低、问题突出、群众意见较大的餐饮单位的重点监管,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餐饮服务单位积极性,促进其改善软硬件条件,提高自身管理能力。全县对所有持证单位均要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大型餐饮单位年度量化等级达到B级以上的不低于90%,其中量化等级达到A级的不低于10%。(二)工作要求1、动态等级评定濒次要求。对于已经开展量化分级管理的餐饮单位,根据上年度的量化等级,A级单位本年度动态等级评定不得少于2次,B级单位本年度动态等级评定不得少于3次,C级单位本年度动态等级评定不得少于4次。对于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但未开展量化分级的单位以及新开办的餐饮服务单位,本年度动态等级评定不得少于4次。所有持证单位每过12个月之后,必须及时评定上年度等级。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的结果必须按规定公示。2、各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强工作组织协调,明确相关责任人和联系人,建立健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档案,并作为日常监管工作的重要依据。要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作为示范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一个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工作机制。四、等级划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分为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动态等级是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每一次监督检查结果的评价。年度等级是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单位过去12个月期间监督检查结果的综合评价。年度等级分为A级、B级、C级,动态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未达到一般级别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依法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五、评定标准(一)动态等级餐饮服务单位动态等级评定,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动态等级评定检查结果执行(见附件1)。90分以上(含90分),评为优秀;90分至75分(含75分),评为良好;75分至60分(含60分),评为一般。(二)年度等级年度平均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评为A级;年度平均分在90分至75分(含75分),评为B级;年度平均分在75分至60分(含60分),评为C级。六、评定程序(一)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由监管部门选派至少2名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A级至少检查2次,B级至少检查3次,C级至少检查4次。新办餐饮服务单位应在3个月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