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星火计划篇一:2016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要求附件1 2016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2016年度国家星火计划突出体现“科技创业、技术示范、职业培育、惠农富农”宗旨,着力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园区、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农村中小微型企业等创新创业主体的作用,围绕科技强农惠农富农,加快科技成果向农村转移,支持涉农中小微企业技术转型升级,加快农业农村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农村科技进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为“四化同步”和城乡统筹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有关要求如下。一、支持重点重点支持先进成熟适用的新产品、技术、农艺等在大面积推广应用前的技术示范项目和市场前景广阔,能带动农民创业,实现增收致富,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创业项目。二、项目类型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两类,项目实施期一般为2年。 。每项重点项目可申请中央财政经费60万元至100万元无偿资助。根据科技计划经费管理相关要求,以项目经费方式下拨,所有支出科目都需符合科技计划经费使用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不超过10—1—项,计划单列市不超过4项;部门项目和科技扶贫项目按惯例推荐,其中科技扶贫项目重点突出对“一县一品”特色产业科技创业的支持。 。引导项目中央财政无经费支持。为确保该类项目的引导意义,请各推荐单位对项目的质量和数量进行严格把关,慎重推荐。三、项目组织要求(一)推荐要求。本年度星火计划项目围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进行组织实施,具体要求有: 、技术政策和行业发展有关规定; ,具产业化前景,有利于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 ,不得出现公司名称和品牌,以及“基地建设”、“平台建设”等字眼; ; 、商业和社会道德信誉,较高的技术开发和应用能力以及完成项目所需的其他相关条件; 、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推荐或申报的项目,对评估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予以重点倾斜;对于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和农民工职业—2—技能培训的项目请优先推荐。 ,重复申报项目不予受理。(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