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校园厨艺大赛一、活动名称:校园厨艺大赛二、活动目的及意义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大学生作为社会中的普通公民,在学习工作的同时,饮食也是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为丰富同学们的大学校园文化生活,给大家提供一个展示自我厨艺的舞台,武汉科技大学学生会生活部特举办此次厨艺大赛活动。希望通过此次活动,提高同学们的动手能力,增强同学们的社会适应能力、以及团队协作能力,弘扬我国的饮食文化和各地的特色菜肴,给大家枯燥的学习生活增添几分乐趣。三、活动地点:南苑食堂三楼四、活动时间时间:初赛2010年4月25日上午9点半、复赛2010年4月25日下午2半点五、比赛内容1、整体制作工序、刀工及介绍。2、在烹饪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地方菜肴的色、香、味、创新及食用价值。3、各个参赛代表队的团队协作能力。4、发挥各自的创新能力,做出标新立异的美味佳肴六、报名条件、方式和程序1、武汉科技大学在校学生均可参加报名。2、本次报名有两种形式,可在学院报名,也可在校会设置的报名点报名,两种方式同样有效。七、参赛须知1、初赛报名时按组报名,分为刀工、水果拼盘、热炒三组进行,初赛晋级3*6=18人。决赛从每组中随机抽出一人,三人组合为一个小组,共六组2、初赛参赛队员所用材料自行购买(炊具由主办方提供),具体购买时间安排在开赛前一天。队员确定后,不允许更改和增删。不允许请外援,否则按零分处理。3、参赛选手应按时至报到处报到,经点名方可入场,比赛开始后15分钟内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4、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他人代为参赛,比赛时请带学生证或相关身份证件到报到处检录,违者取消参赛资格。5、赛场不准高声喊叫,禁止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下料。不准使用他人原料(物品)及半成品。6、为做到比赛的公开、公平、公正,最后得分取评委分和大众评委分的平均分(大众评委在现场随机选出)。特此说明,初赛评分标准大体参照复赛的评分标准,主要起筛选作用。7、注意安全、爱护炊具(如有损坏照价赔偿)。8、选手要尊重评委,服从评委的评定。评判标准按照制定出的评分标准执行。如对评判有疑问者由领队向大赛组织人员据实反映,不得当场质问评委。如有重大争议,提交大赛总评委集体研究裁决。9、比赛菜肴初赛时每人做一道菜(不限制主题,自由发挥),决赛时三人各做一道菜,再合作一道菜,四道菜围绕一个主题进行。10、比赛过程中,一切操作过程需在现场进行,不得提前准备;若有特殊情况,需事先向组委会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无关人员不得参与;否则,将视为作弊,取消参赛资格。11、为维持比赛秩序,确保比赛顺利进行,比赛现场设立工作区,除裁判员与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不得入内。12、比赛时间为初赛刀工组20分钟,水果拼盘组25分钟,热菜组45分钟,决赛时每组一小时,操作超出时间的成绩无效。13、初赛时评委是生活部委员,决赛时评委是校生活部部长,校学生会主席,食堂经理,现场幸运观众。14、初赛、复赛比赛结束后的作品均由主办方处理。九、赛前准备注意事项1、初加工:整鱼、整鸡等均可去鳞、去毛、去脏腑净膛,但不可进一步加工。干料可以提前涨发。2、热菜的细加工(即动刀成型,包括整鸡整鸭出骨)一律在赛场现场进行,不得提前加工,但鸡、虾、肉、鱼泥和蛋皮、蛋松、菜松以及美化菜肴用的萝卜花、冬瓜盅、西瓜盅、龙头、凤凰头等刀工、调味、雕刻及热处理可在场外提前加工;各种茸可